铜文旅发〔2024〕36号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文化旅游领域涉旅
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现将《2024年全区文化旅游领域涉旅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文化旅游领域
涉旅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指示批 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 头,按照市安道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的 通知》(渝安办〔2024〕71号)要求、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文化旅游领域涉旅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区推进落实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十件事〉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开展全区文化旅游领域涉旅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认真研判涉旅交通安全形势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对南川“5•14”租赁大客车重大涉险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旅行社用车安全管理,禁止租赁使用无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车辆运送旅行社团队游客。加强涉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带”生命带使用规定。要重点研判A级旅游景区临崖接水道路安全;重点关注恶劣灾害天气、山体滑坡、泥石流、雨雾冰雪行车安全。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整治突出问题,坚持杜绝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规运输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科室:产业科、综合科
时间安排:季度研判
二、落实涉旅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全区重点旅游企业主要责任人进行培训,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重点培训内容,加强旅游包租安全、客运资质查询渠道、“安全带”使用规定、高速路事故教训案例等培训讲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科室:产业科、综合科
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旅游安全日常执法检查。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加强专项检查,督促旅行社通过正规渠道租用符合资质车辆,严格落实“五不租”要求(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严查租赁使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车辆运载游客。
责任科室:综合科、执法支队
时间安排:持续开展
(三)配合开展涉旅客运联合督导。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查处 营运客车超员超速、违规载客、闯禁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冒险在等外公路通行,“两非一租”大客车非法营运,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渝安道办〔2024〕58号明确禁用租赁大客车)从事涉旅客运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驾驶人“四态”检查、车辆例保例检、发车前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时间安排: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主动协调公安、规划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旅安办成员单位,统筹抓好涉旅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坚持落实安全生产“日、周、 月”巡查检查制度,充分发挥景区“劝导站”作用。
(三)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期间,积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五不租”要求和“安全带”使用规定。
(四)做好宣传引导。高频次、多渠道广泛开展涉旅交通安全宣传,协同做好宣传教育提示,曝光典型违法危害,切实起到“曝光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做好总结上报。按照整治方案相关要求,请产业科、执法支队于12月2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整治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好的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宣传曝光佐证资料(链接及截图等)通过渝快政及时报送至综合科邓映梅处,并将整治行动相关资料留档备查(联系人:邓映梅,联系电话:6440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