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文旅函〔2024〕16号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唐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蒲吕修建小型体育文化公园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办法》,小型体育公园是指公园红线范围内体育场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8000平方米,且至少同时开展4种体育运动项目的专业标准场地,其中必须至少包含1块足球场、1块篮球场、2张乒乓球台。
经了解,蒲吕二小对面临近区域现状为空地,土地归属权为绅鹏公司和安居华夏文旅公司,土地面积分别约75亩,土地属性为工业用地,目前已由两家公司进行融资。如在此处修建小型体育文化公园,需至少回购土地约十亩(因按照体育场地面积最低3000平方米计算,至少还需配套绿化、公厕、绿道、功能用房等设施),回购需财政资金约2000万元,小型体育文化公园建设费用约600万元,可能会造成政府隐性债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满足市民健身、休闲、娱乐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城市金边银角,建设微型体育公园。按照《重庆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办法》要求,微型体育公园可与辖区内现有广场、公园等场地结合建设,并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可申报上级资金100万元,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区级财政压力。我委将会同蒲吕街道,积极做好规划与资金争取工作。
二是加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科学规划全区场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我委将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核心城区体育场地精准调查与选址规划工作。结合城市留白增绿,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绿绿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文化旅游委主任严勇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王茂吉,联系电话:17338345584,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