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来源:
字号:

铜文旅发2023〕13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火灾防控

“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的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环境,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文化旅游系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94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开展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持续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行业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数字赋能,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集“逷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演出场所、旅行社、文博院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文化旅游经营和开放服务单位,以及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旅游度假区等涉文涉旅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各类遗留问题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全面摸排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经营活动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用房是否存在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全面摸排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经营活动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用房是否存在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比如将地下车库改建为库房),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二)开展消防设施隐患排查

3.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4.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

(三)聚焦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6.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

7.违规动火作业各类委外作业电气焊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

8.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等。

    9.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施员工宿舍;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

10.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严查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

(四)加强宣传培养消防安全素养

11.媒体宣传。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

12.多形式宣传。依托应急广播系统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和开放服务单位,以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文涉旅企业,要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充分结合“文化下乡”活动,围绕消防主题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

(五)联动各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3.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经营活动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A级旅游景区,以及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要配合属地开展森林火灾联合演练,完善处置办法。

14.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联勤联动,配合完善指挥框架,提高同步调度、协同救援能力。

(六)强化智慧监管助力安全监测

15.依托在现有已建成的A级旅游景区视频监测系统,将3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区域视频监测信号接入推送市级监测平台,确保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全天候动态监测;使用好“文旅安全日志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加强文化旅游场所网上监督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和督办各类消防安全问题。

(七)夯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能力

16.进一步巩固全市文化旅游系统一线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技能竞赛成果,围绕提升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一批业务精、懂安全的从业队伍。

四、推进步骤

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2023年5月底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摸清本辖区火灾防控问题隐患底数,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措施、打表推进,确保工作实效。督促各企业(单位)在1个月时间内完成自查自改。

(二)排查促改(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

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

名制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记账销号管理,定期复盘工作进展和成效。对重点任务问题起底质量、隐患整治效果等开展明查暗访,对推进不力、 整改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

(三)及时报送信息。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于65日前报自查自改情况;11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表。联系人:肖洋,联系电话:023-64408624

附件:文化旅游行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表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文化旅游行业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隐患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领域

检查企业(点位)名称

问题描述

是否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是否完成整改

1

2

3

4

5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