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指当年退出现役,在规定时间内持有《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伍证》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资料
1、身份证、退伍证、银行卡;
2、拟落户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3、《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4、部队开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材料;
5、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报到须知;
2、凭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3、凭身份证、退伍证办理预备役登记;
4、凭身份证、部队开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材料,分别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和区医保局办理社保关系转接;
5、凭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和行政介绍信办理落户介绍信,然后持落户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凭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行政介绍信和银行卡申请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7、凭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