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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MB1898270J/2021-00016
  • 优抚双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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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1-08-23
  • 2021-08-23

重庆市铜梁区“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的政策

一、适用范围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父母(抚养人)及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子女(生前由该军人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二、申报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人证明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是否有生活收入来源、与死亡军人的身份关系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符合条件后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上报市局;

4、告知审批结果。

注:以上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查阅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属档案资料的需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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