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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商务发〔2022〕31号
  • 2022-07-19
  • 2022-08-05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铜商务发〔202231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2719

(此件主动公开)

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定不移大抓工业、大抓产业、大抓实体经济、大抓开放发展,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试行)》(铜商务发〔202229号)(以下简称《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设立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区商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商务委班子任成员。区商务委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验收、提请评审小组审定、报批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企业是指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在铜梁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及本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个体户,且符合本《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支持培育限上企业

(一)限上企业补助

申报条件:限额以下首次成长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和商贸个体户。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运行概况说明。3.项目经营场所的自持凭证或租赁手续(复印件)。4.餐饮企业的席位数、住宿企业的床位数、批零企业的经营面积、库储面积等。5.项目运营照片,包括门头照片和内部经营照片2张以上。6.所在镇街出具的升限证明。7.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商贸企业统计报表工作补助

申报条件:报表及时规范的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

提交资料:1.镇街按照辖区统计年报企业个数向区商务委出具的申报手续。2.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支持重点商业特色街区打造

申报条件:区政府重点规划建设打造的、获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命名的商业特色街区(含美食街、夜市街等)。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说明。3.项目资金投入发票、合同复印件。4.项目资金投入审计报告。5.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支持各镇农贸市场建设

申报条件:经区政府同意的,参照《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标准建设的镇级农贸市场。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未办理企业登记的,提供其他依法设立的批准文件。2.由相关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等手续。3.建设合同发票复印件。4.购置设备、材料和建设改造工程清单(列明设备和材料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制造厂商)。5.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附相关单据及证明材料)。7.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支持农村快递物流发展

申报条件:通过网销渠道销售本地生产的农特产品到区外的商贸企业,且年发生快递费在5000元以上。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运行概况说明。3.项目经营场所的自持凭证或租赁手续复印件。4.项目运营场地照片及电商运营照片2张以上。5.通过网络销售本地农产品清单、物流信息、发票。6.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支持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经镇街会同商务、邮政部门统一布局且正常运营的村级物流服务站点。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运行概况说明。3.项目经营场所的自持凭证或租赁手续复印件。4.收发快寄物流明细及其他生活服务明细。5.项目运营场地照片2张以上。6.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申报条件: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的电商企业和跨境实绩电商企业并开展了平台建设、设施设备、品牌营销策划等项目建设。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运行概况说明。3.有效投资建设的相关合同、发票等佐证资料。4.项目运营照片2张以上。5.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一)参加的会展、商服竞技比赛活动

申报条件:经区商务部门推荐参加会展、商服竞技比赛活动的区内企业。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参展依据。3.支出发票证明。4.参展照片2张。5.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举办的会展活动

申报条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举办的会展活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实际投入的30%)。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文件依据或领导批示意见。3.合同、发票复印件。4.活动照片5张以上。5.活动总体方案(包括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6.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支持品牌创建

申报条件:被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新评定为三星、三钻、三叶及以上等级农家乐、钻级酒家、叶级绿色饭店以及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和被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新评定的商贸企业十强”“餐饮企业十佳的区内商贸企业。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等级农家乐、钻级酒家酒店、叶级绿色饭店、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商贸企业十强餐饮企业十佳的认定依据。3.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鼓励外商投资

申报条件:在我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且企业当年有实际使用外资额度(以市商务委公布的数据为准)。

提交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实际使用外资佐证资料(FDI入账登记表或验资报告或其他商务部门认可的外方到账凭证)。3.企业完税证明。4.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支持外贸发展

申报条件:在我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的且当年具有外贸实绩的外贸企业。

提交资料:1.符合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的由区政府审定的具体扶持办法的佐证材料。2.企业完税证明。3.区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支持重大商务项目

申报条件:经区政府认定的对铜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企业和对全区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的商业项目。

提交资料:1.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运行概况说明。3.符合“一事一议”的相关依据。4.有效投资建设证明材料。5.项目运行场地照片及电商运营照片5张以上。5.区商务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支持的其他方面

申报条件:由区商务委根据具体实施项目制定方案。

提交资料:由区商务委根据具体实施项目方案明确资料。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 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企业或单位,原则上于次年331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第十七条 项目初审。项目申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所在镇街、管委会初审,区商务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审查,征求税务、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后,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八条 项目审定。项目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第十九条 网上公示。经区政府审定的区级项目(区级资金)由区商务委按规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市级项目(涉及市级资金的)由区商务委按规定同步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章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按计划兑现资金。

第二十一条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相关工作可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实施。区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对违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收到资金后,按《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资金使用主体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缴已拨付的资金,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级以上财政支持项目,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符合享受多项补贴条件的项目,除企业报表工作经费补助以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叠加享受。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市、区财政资金支持。

第二十四条 对商贸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区商务委、区财政局适时选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铜梁区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铜商务发〔20177号)同时废止。202211日至本实施细则施行日期间的补助,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商务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铜梁区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补助申请表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支持方向

支持类型

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现状基本情况

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收款单位信息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字:本企业承诺,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内容及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签字):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项目所在镇街意见

(盖章)

(盖章):

评审小组意见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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