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铜)商务许补偿告〔2026〕1号
重庆吉尔康能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6月14日依法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铜)商务撤字〔2026〕1号〕,决定撤回你公司取得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油零售证书第铜梁2023003号;有效期:2023年3月6日至2028年3月5日)。
根据《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现就补偿申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偿义务机关
本机关作为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依法承担补偿义务。
二、补偿方式
本次补偿采取支付补偿金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
三、办理补偿的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本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并组织协商;
3.协商一致的,本机关与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行政许可补偿协议》,协商不一致的本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许可补偿决定》。
四、权利与义务
1.你单位的权利:有权依法申请补偿;对协商或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你单位的义务:按照《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提交材料,你单位知道行政许可被撤回后故意或放任扩大的损失不予补偿。
五、申请补偿的时间要求
1.申请时限:申请行政许可补偿的时效为两年。
2.逾期后果: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补偿权利。
六、申请补偿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十条,请准备以下材料提交至本机关:
1.补偿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原行政许可证件;
3.财产损失的证据;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机关地址:铜梁区中兴东路111号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0234568637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 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