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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5
  • 2021-07-23

铜商务函〔2021〕20号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69号建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69号建的复


李访、周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居镇建设农贸市场的建议》(第169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工程,我委一直以来都要求各镇街切实抓好该项民生工作,2017年向各镇街下发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基本条件>和<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铜商务发〔201732号),指导各镇街做好农贸市场改(扩)建工作。


  2017年,我委出台了《铜梁区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确有困难的镇政府投资修建规范化农贸市场,其补助标准按照新()建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补助20万元、新()建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补助10万元执行


据调查了解,目前安居镇有一个棚建农贸市场,距离人口聚集的村居较远,且丰水期容易被淹。市场在公路旁,逢场天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易发。经区商务委与安居镇沟通,建议参照《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按建筑面积50-100/千人(服务人口量)标准规划配置农贸市场,并按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建设完工后,由镇政府向区商务委申请专项补助区商务委报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区财政在灾后重建资金中安排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但由于市场建设资金需求量较大,区商务委按政策能够支持的资金肯定不足,经与安居镇政府商讨研究,可通过争取小城镇建设等项目资金,或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以解决


此复函已经刘紫耀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人大人代工委,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45686374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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