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关于公开征求撤销2个铜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意见的函》的起草说明
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撤销2个铜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意见的函》,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决策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更加合理有效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岸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37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决定撤销围龙镇桥停水库、维新镇河坝水库等2个水源地保护区。
二、起草背景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岸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370号)文件要求,对撤销围龙镇桥停水库、维新镇河坝水库等2个水源地保护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起草依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岸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370号)
四、主要内容
(一)对拟撤销2个铜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提供征求意见时间要求及报送意见方式。
1.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
2.提出意见方式:一是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374号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邮政编码:402560,联系电话:023-456800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二是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lsthjjsk@163.com。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铜梁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对拟撤销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级别、所在镇街及保护区范围做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