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撤销2个铜梁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意见的函
为有效合理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更好的保护饮用水源,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岸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370号)文件要求,对撤销围龙镇桥停水库、维新镇河坝水库等2个水源地保护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9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374号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邮政编码:402560,联系电话:023-456800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lsthjjsk@163.com或直接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反馈。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铜梁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铜梁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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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名称 |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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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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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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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 |
1 |
围龙供水站 |
桥亭水库 |
水库型 |
围龙镇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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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库周纵深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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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新营基村供水工程 |
河坝水库 |
水库型 |
维新镇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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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汇水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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