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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533W/2021-00060
  • 铜水发〔2021〕30号
  • 水利、水务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水利局
  • 有效
  • 2021-03-19
  • 2021-03-19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铜梁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通知


水发〔202130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

工作预案》的通知


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规范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行为,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及时有序、分工协作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渝水防〔201926号)、《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25)和《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铜委编委〔202045的职责要求,现将《铜梁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1319

铜梁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


为积极践行新时期“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综合防灾减灾新理念,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及时有序、分工协作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渝水防〔201926号)、《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25)和《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铜委编委〔202045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铜梁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道管理科河道管理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预警会商、应急督导工作,监督汛期值班值守、重特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视情况决定并组织、指挥、协调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重要江河洪水防御,以及重点区域的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处置等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会商、编发通知、公文流转、信息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指令,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资金。

3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具体职责详见附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主要职责”)。

二、应急响应启动及行动

水利局建立完善内部的应急响应机制,分级管理,分块负责,切实履行水旱灾害防御及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职责。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水旱灾害防御会商意见,按照水旱灾害防御、工程险情处置技术支撑的紧要程度,区水利局内部启动的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程序

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铜梁区洪水蓝色预警;②发布铜梁区干旱蓝色预警; ③小型水库发生重大及以上险情(险情等级标准参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 720-2015),下同);④大中型水库发生一般险情;⑤按照铜梁区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⑥其他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洪旱灾害防御、已(在)建水工程险情处置分别由河道管理科、水利水电科、规划建设科、安全和信访管理科、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水文站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其他情形由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持会商,经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同意后启动。

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①发布铜梁区洪水黄色预警;②发布铜梁区干旱黄色预警;③大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④按照铜梁区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或委托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主持会商,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Ⅱ级应急响应:①发布铜梁区洪水橙色预警;②发布铜梁区干旱橙色预警;③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④按照铜梁区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2)启动程序。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主持会商,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Ⅰ级应急响应:①发布铜梁区洪水红色预警;②发布铜梁区干旱红色预警;③大中型水库发生特别重大险情;④按照铜梁区有关预案要求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⑤其他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

2)启动程序。局主要领导召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三)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

响应级别随原启动条件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①全区洪水、干旱预警等级调整;②水工程险情发展态势;③其他。

调整和终止程序按照相应级别启动程序进行。

(四)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分析水旱灾害形势,并将水旱灾害形势、应急响应启动等有关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区级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数据汇集平台等媒介发布水旱灾害防御提示信息;组织有关科室、事业单位落实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2)河道管理科组织密切掌握水雨情、工情、旱情等发展变化;编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通知,组织各镇街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水旱情形势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做好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组织落实工作;组织水旱灾害调度会商会,必要时拟定水工程调度方案,组织做好洪水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及监督管理工作,水工程调度信息及时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区防办要求或有关镇街请求,从抢险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做好工程险情分析,参与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水工程抢险方案拟订,协助开展险情抢护指导等工作。

3)水文站负责监测雨情、水情,开展洪水及重点区域的旱情预报预测分析,必要时加密做好江河水库洪水分析,及时提供江河水库洪水预报预警信息,配合河道管理科拟定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4)水利水电科、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组织指导已建水库(水闸)和水电站、农村供水、灌区、小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农村抗旱供水有关工作。如已建工程出现险(旱)情的,由水利水电科或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组织编发工程险(旱)情处置工作通知,按程序启动有关工程专项预案,指导受影响镇街、工程管理单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及时跟进工程险(旱)情查勘和险(旱)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根据安全度汛和抗旱形势,组织召开已建工程险(旱)情处置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贯彻工作。供水管理科组织指导城乡供水的安全监管和城乡抗旱供水有关工作,如出现险(旱)情,按照《铜梁区供水应急预案》执行。

5)规划建设科组织指导所管辖的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如在建工程出现险情的,由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发工程险情处置工作通知,按程序启动有关工程专项预案,指导受影响镇街、建设单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及时跟进工程险情查勘和险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根据安全度汛形势,组织召开在建工程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贯彻工作。

6)局办公室调整充实值班力量,强化值班相关工作;做好抗洪抢险专家的后勤保障和管理;提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准备,落实运输车辆。

7)局机关其他科(室)、事业单位主动关注水旱灾害防御动态,结合各自职责提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2.Ⅲ级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进一步分析防御工作重点,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领导小组及区级有关部门。

2)河道管理科负责人坚守值班。河道管理科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编写水文防御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导检查组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工程防御工作的检查指导;召开水旱灾害防御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贯彻工作;实施洪水或应急水量调度,定期召开内部形势会商,根据结果及时调整洪水或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必要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预置抢险力量建议。

3)如已建工程出现险(旱)情的,水利水电科或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组织编写出险工程每日险(旱)情处置动态;组织召开出险的工程险情或旱情处置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贯彻工作,协同河道管理科组建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指导。

4)如在建工程出现险情的,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写出险在建工程每日险情处置动态;组织召开出险的在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会议,并组织落实会议部署的上传下达和贯彻工作,协同河道管理科组建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指导。

5)水文站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和旱情,加密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江河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协调会同长江水文上游局、市水文监测总站做好重要江河洪水预报预警及洪水调度方案拟定;加密会商分析,配合河道管理科及时调整江河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和洪水调度工作。

7)局办公室协调区应急管理局装运好可能所需的防御物资,适时发往指定区域。

8)局机关其他科(室)、事业单位主动关注水旱灾害防御动态,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为做好当前水旱灾害工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3.Ⅱ级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领导小组根据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形势,在其办公室下设置综合协调组、防御信息组、预报调度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各组组长落实组员并明确联络人后,及时将人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局办公室、财务科、河道管理科、供水管理科

做好全局水旱灾害防御和险情处置工作的总体协调。

2)防御信息组

组长:河道管理科负责人

成员:河道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局办公室

加强对重点区域工作等情况信息进行跟踪,加密收集整理和报告水旱灾害防御情况,传达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各应急小组、镇街防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每日16时实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零报告制度;组织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在新闻媒体发布水旱灾害防御信息。

3)预报调度组

组长:水文站负责人

成员:河道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文站

预报调度组加密分析预报预警;以优先保障重点防洪对象为原则,结合水情、工情、旱情,提出在不利情况下的洪水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4)督导检查组

组长: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负责人

成员: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电科、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水务综合执法大队

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对主要区域、流域加强指导,必要时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区域、流域进行督导检查,指导镇街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险情处置;做好前期派出工作组相关工作对接,并负责收集工作组现场掌握的情况信息,汇总整理后报送防御信息组。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局办公室、财务科、移民工作科

做好应急车辆、协调防御物资调度工作;联系供电部门做好应急供电保障服务准备;急需物品购置等有关保障工作。

2)局机关有关科(室)、事业单位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分管局领导坐镇值班室指挥。

3)河道管理科加密组织内部会商,原则上每日9时、15时各一次,并视情况增加次数,必要时邀请应急、气象等部门参加;向抢险救灾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4.Ⅰ级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局主要领导坐镇区水利局指挥,其他局领导带队赴一线检查指导,协助镇街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险情处置。

2)局机关有关科室、事业单位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

3)各应急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各组工作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块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任务。

(二)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应切实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上岗到位。

(三)全局干部职工均有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按要求随时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附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主要职责

附件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牵头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与水利委、政府的工作衔接和协调;组织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协调应急车辆调度负责后勤保障、急需物品购置、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供电及通信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河道管理科负责上下联络督办,指令、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各应急工作组间的工作协调;起草领导讲话和重要报告;收集、汇总水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信息;按照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及调度权限,组织做好重要江河、重要水库洪水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的洪水调度和应急处置方案;拟定重要水工程应急防洪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监测重要江河汛情动态;牵头负责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发布水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信息,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新闻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和防洪论证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水利水电科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已成水库(水闸工程的安全监管和抢险技术支撑;组织监管职能分工范围内重要水库(水闸)按规程或运用方案调度运行;负责汛期抽查水利工程值守情况,及时统计收集管辖范围内的已成水利工程受损情况组织监测水库汛情动态,确保水库运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配合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指导。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已成水电站、农村供水、灌区、小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和抢险技术支撑;组织指导农村饮水、灌溉抗旱供水工作;及时统计收集管辖范围内的已成水利工程洪水和干旱灾情;配合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检查指导工作。

四、规划建设科负责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和抢险技术支撑;负责督促在建水利工程编制和完善施工度汛方案,并报区水利局备案;负责统筹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指导。

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组织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安全检查。

、财务负责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协助后勤保障组工作。

七、供水管理科。组织指导城乡供水的安全监管和城乡抗旱供水有关工作。

、水文负责监测雨情、水情和土壤墒情,及时提供雨情、水情以及重点区域的旱情实时和预警信息,做好报汛工作;协调会同长江水文上游局、市水文监测总站做好重要江河洪水预报预警及防洪调度方案拟定,保障防汛水情信息查询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水情、雨情监测系统、中小河流预警预报系统正常运行;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水利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协助有关室落实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已成水库安全监管和抢险技术支撑;协助专家组做好工程安全分析及抢险工作;及时统计收集管辖范围内的水库蓄水情况及工程受损情况;协同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十、其它单位。按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要,主动派出人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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