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函〔2022〕36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201号建议的复函
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采利用涪江河道砂石资源的建议》(第20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涪江于我区高楼镇晒金石入境,于安居镇白羊河口下游约800米处出境,左岸为合川区,右岸为铜梁区,流经我区河段全长23公里。涪江流经我区的23公里河段,从上至下分别涉及高楼场镇、涪江安居提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安居电站大坝、安居场镇、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等不能或不宜采砂的重要区域。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水〔2021〕22号)文件要求,涪江铜梁段已被列为禁采区,“十四五”期间暂不能出让涪江砂石资源。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涪江铜梁段河道采砂规划》修编工作,并纳入《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合理开采利用涪江河道砂石资源。
此复函已经李琼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杜飞,联系电话:023-45632639,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