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21年版)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 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涉及我局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予以公示。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主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设定依据 |
委托主体 |
备注 |
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 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 的勘察设计单位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4.《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第十三条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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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修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告(或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 审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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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 的勘察设计单位 |
1.《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 2.《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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