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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水许可〔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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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水利局
  • 铜水许可〔2020〕15号
  • 2020-05-29
  • 2020-05-29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关于鹏瑞•国色天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重庆市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鹏瑞国色天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城北路12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23930m2;总建筑面积为91113.92m2;地上建筑面积73816.53m2,地下建筑面积17297.39 m2,绿化面积为9032m2,绿化率37.74%;项目由6栋住宅、商业及其配套设置组成。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4.05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0.15万m3,余方3.90万m3,余方已全部运往旭威世纪新城项目回填利用,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计划2020年8月完工,总投资2.5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9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安排。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44.68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6.5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8.1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0.15万元,独立费用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5.1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1.60万元,临时措施1.40万。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以及新设取、弃土场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资料。

(六)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跟踪检查。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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