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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533W/2025-00017
  • 水利、水务
  • 公文
  • 铜梁区水利局
  • 2025-08-20
  • 2025-08-20

《重庆市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的

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公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的有关要求,明确各地方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按照《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文件精神,铜梁区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二、成果制定过程

 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严格按照市水利局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开展,采用数据以铜梁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中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综合排除了铜梁区二调耕地、三调耕地、后备耕地、高标准农田、农民承包土地范围,充分参考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相关数据,结合铜梁区三调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坡度分级数据,初步完成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初步划定成果在充分征求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部门以及镇街意见后,于2025年2月上报市水利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2025年3月通过市水利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审查并形成最终数据成果。

三、划定成果主要内容

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共涉及巴川街道、安居镇、安溪镇、白羊镇等25个镇街,总面积78.25km²,占全区幅员面积的5.84%,划定地类全部为林地,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或者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重庆市铜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1: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

问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答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问3: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3: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区水利局或镇街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

问4: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4: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问5: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后续应用

答5: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禁止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按相关要求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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