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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3
  • 2022-06-01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铜司发〔2022〕2号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进一步推动我区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8〕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室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广“老马工作法”“开英工作法”等调解经验做法,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全区产业高地、文旅胜地、宜居美地和民生福地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领会“枫桥经验”精髓,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创特色”的要求,在健全完善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三、创建要求

(一)场所要求

1.有调解场所。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门口在明显位置悬挂调解工作室标牌;张贴调解文化宣传专栏,配有适量的桌椅凳、档案资料柜橱等;设置调解员及当事人座席。根据调解流程和方法的需要,对调解室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建设,可设置接待分流区、调处化解区、协议签订区、档案资料区等。

2.有鲜明名称。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名称以人民调解员的姓名或者有明显地域特色、工作特色的字号命名,全称由“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个人姓名或特有名称”和“调解工作室”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3.有调解标识。室内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悬挂人民调解标识,人民调解员佩带人民调解徽章。在符合统一要求和规范的基础上,可以创出凸显工作室特色的调解服务标志,如服务流行语、服务标牌等,形成个性化的调解文化符号和标识。

4.有文化氛围。适应铜梁民情民俗和生活习惯,结合本地文化特色,营造不同的调解氛围,在调解文化的打造、调解链条的延伸、调解室装饰风格、物品的文化寓意及摆放、调解仪规的制定等方面,具有个性。

(二)人员要求

1.调解员要求。品牌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较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调解成功率较高。

2.品牌调解工作室组成。可以由一名调解员组成,也可以由多名调解员组成。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乡贤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团队。

(三)管理要求

1.程序规范。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排查调处流程,排查、受理、调解矛盾纠纷,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2.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调解室岗位责任、学习培训、纠纷登记、排查调解、回访、信息反馈、考核奖惩、统计报送、文书档案等制度,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3.档案规范。建立健全工作记录、人民调解案卷、人民调解排查登记台账等工作档案。人民调解案件按照要求统一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四)业务要求

1.排查化解纠纷。品牌调解工作室应当遵守《人民调解法》各项规定,围绕当地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排查化解。坚持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品牌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活动应接受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加盖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加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2.开展调解员培训。品牌调解工作室要积极组织调解员学习政策法规和调解技巧,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解调委员会组织的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增强法律素养、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3.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品牌调解工作室要按要求将纠纷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定期统计调解工作数据,主动向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调解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4.加强信息化建设。品牌调解工作室要充分利用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和重庆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在线咨询、受理、调解等。积极运用“重庆人民调解”“巴渝和事佬”等手机APP、村居顾问微信小程序等开展调解工作,创新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是“枫桥经验”铜梁实践的重要举措。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亮点,强化品牌

要按照标准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兼顾,聚焦最能反映本地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有效整合,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以点带面,推出一批特色品牌调解室。

(三)抓好调解,服务大局

要将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融入到当地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中去,立足地方特色,围绕当地重点工作,结合“三调对接”和“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建设,形成“一镇街一品牌”。以品牌调解工作室为领头羊,带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推动我区产业高地、文旅胜地、宜居美地和民生福地建设。

(四)加强组织,确保效果

各司法所要强化人民调解指导职能,积极摸排辖区内适合创建品牌调解工作室的调委会,指导调委会开展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区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各调委会要积极向设立单位汇报,争取场地、人员、办公用品等方面支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删减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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