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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司法局
  • 2020-03-17
  • 2020-03-17

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发挥政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做法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委第一次会议要求,制定《2019年铜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自觉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于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大局。二是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全年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议题的常务会议12次,审议相关重大法治事项18项,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闭环责任体系,明确26项重点督察内容,联合多部门对31个重点执法部门和镇街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督察发现的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完成。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综合性督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梳理14个方面问题追踪整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区级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部门、镇街考核全覆盖。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听证和民意调查制度。实行区政府常务会议题会前审查制度和重大涉法事务、重大合同审查制度。全年共办理区政府常务会议征求法律意见、重大合同审查等事项157件,提供法律建议300余条。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制发、公开和备案等步骤进行严格把控。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切实提高区内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全区依法行政提供依据保障。2019年,共办理区级规范性文件审查13件,制发并报备6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24条,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13次,采纳意见建议61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拟废止4件。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区委、区政府均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全区33个政府部门、28个镇街均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

(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流程集成创新,建成投用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改变了传统的跑多个部门、跑多个窗口办事模式,围绕商事登记、市场准营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审批事项清理,并结合群众实际需求,通过“点菜式”服务,将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事项整合到一个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打造受理办结“一条龙”服务模式。2019年,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进驻部门增加至41家,进驻事项增加至1145项。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网上可办率上升至94%。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27家单位395项事项进驻。积极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将商事登记、市场准营、企业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所涉的11家单位30项事项纳入实施范围,变“重审批、轻监管”为“宽审批、严监管”,有效压缩市场主体时间成本,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42件事项“点菜式”审批实现立等可取。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成铜梁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动建设。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继推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意见》《龙乡人才政策十条》《铜梁区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扎实开展民营经济“解七难”,累计减税降费1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发放贷款110亿元。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实行涉企行政处罚报备机制,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报送备案涉企行政处罚案件38件。四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成区社会治理创新中心,实施“雪亮工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社会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零容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意见》,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体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在28个镇街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设置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铜梁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公示,共有980名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进行公示,依法注销110个不符合规定的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全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5621件。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快推进“三调对接”,成立区信访事项调委会、驻法院调解室和驻巴川等15个派出所调解室。全年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723件,调解成功率达99.8%。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接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受理28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15件、维持12件、变更1件。办理以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9件,维持19件。三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出台《铜梁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若干问题规定》,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全年共发生以区政府和各镇街、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8件,其中败诉6件,败诉率8.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73.5%,提高25个百分点。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6件和政协提案348件,复函率100%,满意率分别为99.7%98.3%。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筑牢政务公开平台基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全年通过铜梁区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32188条,区长公开信箱办结群众来信1416件。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反电信网络诈骗、宪法宣传周以及服务脱贫攻坚、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400余场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实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组织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抽考,实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正职每3年、副职每5年全覆盖的长效机制。全年共组织4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128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集中抽考。组织全区1.4万余人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分别达99.7%99.9%。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30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区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目标,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一些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夯实。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度有待加快。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还需加强。三是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政行为不规范特别是程序违法等问题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情况仍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还有待提升。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度,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制管理,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筑牢决策“防火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并依照规定时限和程序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和废止。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放管服”紧密配合的执政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指标体系,对标《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出台《铜梁区打造卓越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解决好企业生产要素保障、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效率、减低税费、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提升创新创业支撑能力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厘清镇街综合执法事项,规范镇街委托执法。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强化执法资格管理。

(四)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开展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基层自治能力。

(五)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优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今年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对我区各方面事业都造成了一定影响。今年将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的政府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提高我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决策、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把铜梁建设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典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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