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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责任科室 |
主要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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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全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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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转发国家、市级、区级公开内容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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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申请公开 |
转发区政府公开的涉及受理机构、申请流程、注意事项、申请渠道、办理时间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 |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行政机关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需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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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
每年1月31日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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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铜梁区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全文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每年4月1日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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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全文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每年4月1日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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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
年份版本、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更新频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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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方性法规 |
跳转至“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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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规章 |
跳转至“重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库”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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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司法局文件 |
跳转至“重庆市司法局”网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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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联系我们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网址、政务新媒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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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领导信息 |
领导班子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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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职能职责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单位最新法定职责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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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责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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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下属单位 |
下属单位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职责等基本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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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预算 |
本单位年度预算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区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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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决算 |
本单位年度决算信息 |
所属单位决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区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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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普法规划文件 |
全区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 |
——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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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规范性文件 |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复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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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其他政策文件 |
本单位牵头或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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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 |
征求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的意见反馈及反馈结果 |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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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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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文字解读 |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从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实质性解读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1 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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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图表、动画、音频视频解读 |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展现形式进行形象化解读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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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本领域内公众高频咨询问答事项开展政策咨询问答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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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全文公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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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章第七十九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复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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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复议相关文件信息 |
行政复议相关政策文件、文书模板、工作动态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复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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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
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示拟人人选、公布选任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至十三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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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 |
发布司法协理员招聘、面试、入围人员信息 |
1、《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3〕2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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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直接跳转愉快办)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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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采购目录 |
转发区财政局采购目录通知、指导性目录等信息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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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施情况 |
跳转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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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编辑年鉴 |
年鉴(不含涉密和内部信息) |
—— |
按年度由区史志研究中心汇总编撰,印制成册。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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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 |
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主体 |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区县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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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
服务事项(直接跳转愉快办) |
—— |
——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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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标准目录 |
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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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16年第617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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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
办事指南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9年第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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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2010年第12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6年第134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8年142号)《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司法部令2004年第92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5年第131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2年第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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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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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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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对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2010年12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6年第134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8年1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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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提供法律援助 |
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按季度公开)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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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人民调解补贴发放 |
补贴发放调解员名单、金额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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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法律服务行业表彰奖励 |
各级对涉及本单位及人员的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1991年第15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8年14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6年第134号)《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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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监督检查 |
随机(或专项)检查方案及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8年第14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6年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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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督检查 |
随机(或专项)检查方案及检查结果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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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法律咨询服务指南(包括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地址和电话、12348热线、中国法网、重庆法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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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案例检索服务 |
国家法律数据库、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公开)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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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公开)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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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受理 |
被投诉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罚、处理的,将投诉处理结果通报委托办案机关和相关司法鉴定协会,向社会公开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2019年第144号)《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19﹞85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办理流程指南〉的通知》(渝司发﹝2019﹞第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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