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铜府复〔2023〕43号)

发布日期:2024-01-17 来源:区司法局
字号:

申请人重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38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作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限期缴费决定书》(铜住建委限期缴费通知书2023XXX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