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帮帮我,我要是被关进去了,女儿就没人管了……”2026年春节前夕,一位面容憔悴的女士带着哭腔走进铜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窗口,手里紧紧攥着一份区公安局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据了解,李女士(化名)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她为自己的错误感到悔恨,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然而,她心中最放不下的,是年幼的女儿。孩子只有5岁,父亲已离婚并在监狱服刑,家中老人也身患多病无力照料,她成了孩子唯一的依靠。
“一想起女儿放学回家没饭吃、晚上没人陪,我就整夜睡不着,又要过年了,我想与她在一起。”李女士哽咽着说道。
“您先喝口水,慢慢讲。”接待的复议工作人员没有急于收件了事,而是耐心听她讲述了全部苦衷,并马上向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汇报:“这个案子背后关系着一个娃娃,能不能在法定框架内找到一条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守住孩子活路的途径?”
复议机构负责人当即作出决定:立即协调公安部门和属地街道,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求最优解。随后,复议机构启动行政争议快处机制,复议人员一边安抚李女士情绪,一边核查其家庭状况。
经属地街道走访确认,李女士确系其女儿的唯一抚养人,一旦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未成年子女将陷入监护真空,这不仅不利于李女士真心悔戒,反而可能酿出新的社会问题。
查清事实后,复议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中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例外情形的规定,主动协调区公安局与属地街道。通过摆事实、讲依据,复议人员明确指出,李女士的情形符合社区戒毒条件。采取社区戒毒,既能促使其戒断毒瘾,又能从源头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是法、理、情相统一的处置方式。
“派出所和街道干部都来了,我们把法条摊在桌面上一条条对照,从李女士日常报到、定期检测到孩子的照料,逐一制定措施,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参与协调的复议人员回忆道。
经重新裁量,区公安局依法撤销原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为责令社区戒毒。后续帮扶和监护衔接工作由属地街道落实,确保孩子生活学习不断档。
拿到变更后的文书,李女士当场泪流满面,“谢谢你们,给了我和孩子一条生路。”她主动写下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郑重交到复议人员手中。
复议人员当即回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您不用客气。回家好好过年,以后别再碰毒品了。”从递交复议申请到争议实质性化解,整个流程仅用三天时间,一场看似无解的“两难”僵局被顺利打开。
“行政复议不仅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更是一座连接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铜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三年来,铜梁区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快调”,在依法审理的基础上,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调成行政争议200余起,调撤率超过45%。
下一步,铜梁区司法局将持续聚焦行政争议的前端化解、就地化解,让复议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高效办理与温情服务之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