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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2037431382/2026-00012
  • 司法
  • 公告公示
  • 铜梁区司法局
  • 2026-07-24
  • 2026-07-24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85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00

电子邮箱:tlqsfjgfxwjglk@163.com

联系电话:023-45670806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6724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持续打造最懂企业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512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6XX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3件)

1.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持续打造最懂企业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512号)

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铜府发〔20157 号)

3.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铜府发〔2018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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