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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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已于2020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21〕10号要求,普法决定在全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项普法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集中宣传和常态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保护长江的意识和能力,为《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安排

按照“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一季度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安排,2021年第二季度(4月—6月)集中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之后纳入日常普法内容常态化开展宣传。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

(二)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保护的决策部署;

(三)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以及法律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基本制度和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深入宣传与长江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行为规范和相关知识。

四、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讲

1.深化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长江保护法》纳入全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相关法治课程,推动各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针对执法队伍的系统培训。

2.强化青少年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把《长江保护法》学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相应的法治教育课时,推动相关优质课资源库建设运用,邀请政法系统法治副校长或法学专家到学校举办《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3.广泛开展社会宣讲。邀请市专家宣讲团、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城乡基层,通过集中宣讲、入户宣讲、院坝会、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会前学法制度,发挥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城乡社区梦想课堂、开英工作室、乡贤评理堂、市民学校等场所普法功能,重点针对相关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宣讲。

(二)广泛投放法治产品

4.推出系列精品课程。市普法办将依托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法学师资力量,录制《长江保护法》系列精品网络课程,利用普法网站、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等进行推送。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干部群众自主开展学习。

5.大力投放广告标语。设计推出一批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的《长江保护法》普法标语、海报、挂图和公益广告,利用公共宣传设施广泛投放,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枢纽、站点投放公益广告,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张贴海报挂图,在主要干道、商圈广场、建筑工地等区域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抬头见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

6.征集展播普法视频。以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为载体,鼓励引导文艺单位和文艺工作者围绕《长江保护法》创作一批动画、短视频、微电影等作品,推动电视、手机、公交移动显示屏,以及公共场所、小区门禁、楼宇电梯LED显示屏和移动电视等各类媒介积极播放,让普法宣传动起来、活起来。

(三)拓展宣传阵地渠道

7.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推动属新闻媒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开展新闻宣传,依托普法专栏推出《长江保护法》权威访谈和理论文章,邀请法律理论和实务专家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宣传解读,加强长江保护地方配套立法及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新闻宣传,及时报道我镇街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

8.扎实做好网络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传播优势,运用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智能电视终端等载体推送H5、长图、短视频等《长江保护法》普法资源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积极组织参加“12348重庆法网”、七一网等网络平台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展播优秀普法作品。

9.强化基层阵地宣传。推动村(社区)依托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开设《长江保护法》宣传专题,在全法治公园、长廊、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教育基地更新《长江保护法》普法内容,利用“村村通”广播、社区“小喇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进一步扩大基层宣传覆盖面。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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