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
程序:人民调解员在纠纷调解结束后将其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结束后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对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向承办纠纷的调解员支付人民调解员补贴。
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的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口头案件4999件,简单案件1171件,一般案件178件,按照口头案件20元/件、书面案件中简单案件 40元/件、一般案件60元/件的标准,发放15.75万元。
监督电话:023-4567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