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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司函〔2023〕8号
  • 2023-08-16
  • 2023-08-30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复函


铜司函〔20238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区政协毛希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铜梁区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落实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抓落实,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长效发展机制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法办〔20226号)文件精神,在落实市司法局《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同时,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铜梁区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对按规定开展工作的公职律师,同等条件下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性照顾。鼓励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符合执业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

二、创新配备方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在应设尽设的基础上,司法局统筹协调,建立了公职律师跨部门使用机制。为因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人员而暂时无法设立公职律师的党政机关一对一配备公职律师。跨部门调配公职律师应综合考虑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性质、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专业特长,坚持公职律师与接受服务单位双向选择原则。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级党委政府、部门涉法事务,围绕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代理政府部门行政复议应诉、涉法涉诉信访、调处社会矛盾等方面,全面推行主动服务、定时服务、定标服务,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三、强化保障畅通法律人才发展渠道。

司法局统筹协调,落实将公职律师工作经费、年费缴纳、培训、进修、履职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和使用力度。编制本辖区公职律师人员名录,设立了区级人才库。畅通发现、遴选、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渠道。适时掌握本辖区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的和符合申请特许律师执业条件的公职人员情况,做好后备人才梯队建设。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创造条件,持续发展壮大公职律师人才队伍。

此复函已经彭宏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范文军

联系电话:023-45615620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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