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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5043208926/2026-00122
  •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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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
  • 2026-07-20
  • 2026-07-20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温天气劳动用工的温馨提示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温天气劳动用工的温馨提示

各用人单位:

目前,我已进入高温天气频繁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要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高温天气室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物资,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注:高温天气是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含35℃)的天气。

严格执行高温作业规定

用人单位应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或降低劳动强度保障。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宜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及时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和任务。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用人单位依照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建议用人单位综合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在工资分配中向一线、艰苦室外岗位劳动者倾斜

建议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即时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配齐高温防护用品,适时监测身体状况,并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有效减少高温时段劳动者身体消耗,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平台企业建立补贴制度,为室外工作劳动者增发高温补贴。

依法落实相关规定

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夏季高温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等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办案流程,依法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投诉举报渠道

单位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

投诉电话:023-45638859  023-45646728  023-45646680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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