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职改办〔2025〕68号
重庆市铜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事档案存放于铜梁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二)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单位参保地在铜梁区且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三)铜梁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一)高级职称和未纳入本区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的申报时间,严格按照对应评审委员会的安排执行。
(二)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安排。
1.个人填报时间:2025年9月9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2:00。
2.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9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0日12:00。
3.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6:00。
若有不可控因素导致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以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三)中职教师、新闻专业、艺术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群众文化专业及档案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永川区职改办公布时间为准。(附件2)
(四)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由铜梁区教委统一安排。
三、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中所列申报条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三)申报资格所需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各种“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申报人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未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一)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区属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派遣人员):
1.档案在铜梁区:个人→工作单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2.档案在重庆市外,参保地在铜梁区: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区职改办→评委会。
(二)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工作单位→区主管部门→区职改办→评委会。
(三)自主择业军队干部:个人→所在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职改办→评委会
(四)自由职业者:个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职改办→评委会。
注:自由职业者,是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须以个人身份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铜梁区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铜梁区、档案在市外的,须在铜梁区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铜梁区的,须在铜梁区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五、缴费
缴费标准:初级120元/人、中级240元/人、高级420元/人。
具体缴费事宜另行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不在重庆市铜梁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按所申报的评审委员会要求执行。未按时完成缴费者不纳入评审范围。
六、注意事项
(一)对违反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0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铜梁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先由区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进行岗位核定。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铜梁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附件3)。
(三)申报人的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 2025年 12月31日。
(四)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
1.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节选内容。
2.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
5.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6.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五)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网报系统各环节受理时间提交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则视为放弃申报,自行承担责任。
(六)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铜梁区职改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1)执行。
七、联系方式
铜梁区职改办:023-45630175,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社保大厦1407室。
铜梁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45645450,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市民服务中心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1幢1楼49号窗口)。
附件: 1.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永川区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3.铜梁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5.查档情况表(样表)
6.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
重庆市铜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