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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0
  • 2025-06-30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807022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铜人社函〔2025〕158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18070226代表建议的复函

黄成国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已离世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建议》(第1807022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问题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重庆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渝社险〔2005〕113号)第四章第七条第四项规定“从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

按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社保待遇人员死亡后次月起即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之所以会存在已离世人员领取养老待遇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待遇人员亲属未及时申报所致。

二、预防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的措施

一直以来,各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和经办机构都高度重视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清理问题。

(一)国家层面。人社部每年不定期将养老待遇人员信息与公安机关、卫健部门死亡人口信息进行数据比对,筛查仍在发放待遇的死亡人员,下发各省市进行核实处理。

(二)市级层面。市人力社保局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卫健、民政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完善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机制,按认证周期(12个月)明确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核查方式,降低了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风险。

(三)我区工作实践。2021年,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了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我局定期提取各部门掌握的死亡人员信息,通过数据筛查比对,有效防止了多发死亡人员待遇情形发生。自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来,我局提取死亡人员数据10万余条,经过数据比对处理,对疑似死亡人员信息暂停待遇,并下发镇街核实,及时通知死亡人员亲属办理丧抚待遇,近几年来,我区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情况实现了零发生,避免了基金损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防范多发离世人员养老金风险,加大制度机制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考虑社保待遇发放的各种因素,强化各项制度机制落实。一是完善养老待遇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核查工作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退休人员情况,防止社保基金损失。二是完善数据核查比对机制。探索和改进部门数据核查比对方法,多方向、多渠道收集人员信息,尽可能多掌握死亡人员信息,使数据覆盖更广泛。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长效机制的落实,定期收集各部门数据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对不符合参保或领取待遇人员及时暂停参保或停发待遇。同时,我局积极向市局建议,结合流程再造、新系统上线的契机,建议市局将死亡人员等特殊人员信息纳入业务系统,实现实时比对。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定期召开全区社保业务政策培训会,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对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的宣传,开展廉政教育,树立风险意识,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廖强审定,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何春雨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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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申刚,联系电话:45877611,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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