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当前我区正处于“大抓工业、大抓产业、大抓实体经济、大抓开放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扶持区工业企业发展,协助做好用工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望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
联系人:苏造华;联系电话:45671268;传真:45682005
邮箱:794617960@qq.com
附件: 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实行用工双向激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各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送工和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自主招聘新员工,连续工作满3个月不足6个月的,给予送工单位或自主招聘的重点工业企业500元/人的补贴;连续工作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给予送工单位或自主招聘的重点工业企业1000元/人的补贴;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给予送工单位或自主招聘的重点工业企业2000元/人的补贴。该项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第二条 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区内工业企业招用的外出返乡人员,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外出返乡人员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第三条 鼓励企业开展就业见习。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四条 鼓励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6000元/人•年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鼓励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等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6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第六条 扶优做强人力资源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培育力度,引进规模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房租和装修补贴;对区内6家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年的产业扶持专项补助。
第七条 鼓励校企合作定向培养。鼓励区内中、高职院校对应区内工业企业发展方向,新开设专业订单班,并组织学生在区内工业企业岗位实习3个月及以上,一个专业给予院校10万元一次性补贴;鼓励区内工业企业与区内外中、高职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对推荐毕业生来铜、留铜就业的院校享受本措施第一条补贴政策;来铜、留铜就业的中、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1年内在区内工业企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第八条 实施安居工程保障就业。在区内工业企业就业1年及以上,且在铜购买首套自住房,按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万元、大专毕业生1.5万元、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套限1人享受。
第九条 储备人力资源保障用工。组建高新区产业招用工联盟,支持绅鹏人力资源公司构建高新区产业工人数据库,按照10元/人•年标准给予数据库维护补贴;支持绅鹏人力资源公司建立1000人以上的产业工人“蓄水池”,随时接受用工调度,按照2000元/人•年给予储备单位补贴。
第十条 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开展“把老乡留在老家”专项行动,建立劳务经纪人队伍,用好“龙乡求职通”“铜梁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招用工平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劳动维权维稳;全面及时收集工业企业用工信息,优化用工环境,开展最强铜梁工匠、最美务工人员、优秀农民工等评选活动;引导工业企业提高薪酬待遇、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健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规范用工,吸引更多劳动力到铜安居乐业。
本措施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