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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45325555K/2026-00002
  • 铜农委〔2026〕5号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
  • 2026-01-07
  • 2026-01-08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批建设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铜农委〔20265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批建设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铜梁区大庙镇以桑蚕为主导产业入选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目前正在准备认定工作,认定通过后,我区预计获得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补助资金700万元,最终以市级财政下达资金为准。现就做好项目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桑蚕加工、科技研发等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地点在大庙镇及铜梁高新区范围内。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铜梁辖区范围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上一年度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与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3

(二)资金管理要求

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5号)规定,项目业主按要求准备项目资料,并按照区级报账、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项目建设纳入实施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自筹资金纳入项目总投资,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账户,并按区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建设内容使用。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镇(街)申报。按照公开公正,自愿申报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属镇(街)申报,项目镇(街)在对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后向区农业农村委推荐申报,并出具推荐函,推荐函必须明确是否享受其他补贴,两年内有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二)组织区级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在农业项目专家库中分类别随机抽取人员组成区级专家评审小组,根据镇(街)上报方案开展区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级审核备案,并在预算审核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报主体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五、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简单装订,包含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和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书等相关资料,一式5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2557859@qq.com。申报单位和所属镇(街)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6112日前

联系人:周灵

联系电话:023-45695682

附件:1.项目申报方案

2.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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