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142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预申报2025-2026年度油菜核心示范片和油-蔬两用示范片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中心:
为促进油菜产业发展,拟使用2025年扩种油菜及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资金建立2025-2026年度油菜核心示范片15800亩以上,建立油-蔬两用(油菜苔—油菜籽)示范片500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区内从事油菜规模种植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油菜达到本区平均产量水平(148公斤/亩)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1. 2025年秋冬季油菜种植相对集中成片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面积填报到村,并确认目前已播种或栽插到田的实际面积。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2. 申报油-蔬两用(油菜苔—油菜籽)示范片,在 2025年10月上中旬完成移栽的优先考虑。计划评选5个示范片,每个100亩。
3. 示范地交通相对便利,适宜机械化操作的优先考虑。
4.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补贴方式、内容及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拟对核心示范片肥料、农药、病虫害防治等物资进行物化补贴。补贴标准199元/亩,其中:油菜用复合肥料(含硼)补贴标准154元/亩,油菜菌核病、菜青虫等防治农药费15元/亩,开展核心示范片菌核病、菜青虫无人机防治费30元/亩。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拟对油-蔬两用(油菜苔—油菜籽)示范片规范化栽培、施肥、施药、摘苔等环节人工费及其他农药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300元/亩。
四、示范需落实关键技术
1.建议施用35%(N—P2O5—K20=20—7—8,含硼、钙、镁、硫、腐植酸土壤改良剂、长效缓释剂等)或45%(N-P2O5-K2O=26-13-6,含硼等中微量元素)或40%(N-P2O5-K2O=24-11-5,含硼),或者43%(N-P2O5-K2O=24-11-8,含硼等中微量元素),有机质≥14%的油菜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或近似配方肥。配方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亩施不少于40公斤、硼肥1㎏作底肥,移栽时施定根肥,移栽后7-10天轻施提苗肥,促壮苗早发。在11月底或12月上旬油菜封行前重施开盘肥,亩用尿素5-7kg,以促进花芽分化。1月下旬看苗追施蕾苔肥,苔高3㎝左右时,每亩喷施0.2%的硼砂溶液50㎏;终花期根外喷施0.2%磷酸二氢钾溶液,增加粒重。
2.危害油菜的病虫主要有:菌核病、霜霉病、白粉病、菜青虫和蚜虫。防治油菜菌核病可选用20%氟唑菌酰羟胺、腐霉利、咪鲜胺、啶酰菌胺等选择其中任意两种药剂在初花期和盛花期交替使用,制剂用量50ml/亩或50克/亩。防治油菜蚜虫可选用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在初花期开始一周内与初花期菌核病一起喷雾防治,制剂用量8克/亩。防治菜青虫可选用25克/升溴氰菊酯乳油在油菜苗期进行,制剂用量20ml/亩。霜霉病可选用托布津1000倍液防治。
五、申报要求
油菜示范片种植业主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自愿申报2025-2026年度种植面积,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向所在地镇街申报,并如实填报《铜梁区2025-2026年度油菜核心示范片申报表》(见附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对申报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六、审查核实
(一)镇街初审核实。各镇(街)积极宣传动员业主申报,并即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条件和油菜种植区域及田块面积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经村、镇(街)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盖章确认后,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铜梁区2025-2026年度油菜示范片申报表》扫描后通过一表通报区农技中心。
(二)区级现场核查评审并组织验收。2025年10-12月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种植油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种植效果好的评审为示范片。2026年4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开展现场验收和面积核实。如发现种植示范效果较差的将取消示范且对先建后补资金不再补贴,同时将申报主体纳入黑名单,作为后续粮油类农业项目申报评审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徐德春,电话:18996063960,邮箱:381011841@qq.com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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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2025-2026年度油菜核心示范片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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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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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本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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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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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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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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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作物 种植地点面积 (以村为单位填报) |
种植地点 |
面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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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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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模式 |
稻-油 |
薯-油 |
粱-油 |
油-蔬两用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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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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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配方选择及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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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亩值窝数(窝/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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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目标产量(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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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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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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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镇街需审核申报对象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