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 140 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申报主体:
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预算补助资金120万元,其中:5万元拟用于区农业农村委在侣俸实施秸秆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试验示范,115万元用于对实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单位给予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为做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现面向全区组织项目申报,凡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意愿的各类主体,请积极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5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对象为有种植产业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要求申报单位优先对国控点5公里范围内巴川、东城、南城、土桥涉及村社的秸秆开展收运。全区评审1个项目实施主体开展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补助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从事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收储、还田监测等的农户、农民合作社、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相关设备购置、设施建设、沃土还田、收运服务等环节。资金补助可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其中: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383.4万元;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3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70%,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164.3万元。项目涉及的土地、方案编制等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三、申报要求
1.“公开、自愿、评审、公示、上报”原则。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进行合理详细的资金测算,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送项目实施地镇街初审,各镇街按照区府办《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24〕5号)相关要求,对申报对象初审后,择优推荐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分别按照申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3.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见附件)。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2025年10月10日下午6点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一式6份。
报送地点:区农村能源与环境监测站(211室)
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126号
联系人:高丽
电话:18996065071邮箱:282957982@qq.com。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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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年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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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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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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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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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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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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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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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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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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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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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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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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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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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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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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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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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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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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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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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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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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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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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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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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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政府(办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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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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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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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