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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45325555K/2025-00127
  • 铜农委〔2025〕132号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
  • 2025-09-05
  • 2025-09-05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的通知

铜农委〔2025132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

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帮扶工作的通知》(渝巩固专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促进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持续稳定增收。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3101日至2024930日期间,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或创业且全年务工收入超过8000元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主要包括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低收入组脱贫人口中发展能力较弱、需强化帮扶的对象),其中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除外。

(二)补贴标准。3000/人。

二、申报时间

202595日起至2025920日止。

三、申报流程

提低增收重点对象本人自愿申报并提供有效凭据(如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银行流水、工资转账记录、营业执照等材料);村级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不少于3日;镇街收集汇总名单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审核,确定符合补贴的人员名单,并在镇级公开栏内公示不少于3日;审核后提供报账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委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四、审核要求

各镇(街)要成立人数必须3人或以上且为单数的审核组,审核组长由镇(街)分管领导担任,相关办所人员为审核组成员,对申报对象提供的凭据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填报《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1)。

五、资金拨付

辖区内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申报凭据审核完毕后,镇(街)应及时提供区财政支农报账申请书、申报审核相关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对镇(街)提供的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将资料上交区财政局终审,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报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强帮扶干部责任落实,以此为契机对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再走访、再关怀、再宣传,切实将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宣传到位,帮扶干部切实帮助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二)强化问责追责。各镇(街)要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审核相关佐证资料,佐证资料原件镇街自行留存备查,对因摸排、审核等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漏享或错享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上报资料。各镇(街)及时提供报账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委。资料清单:区财政支农报账申请书2份、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汇总表(附件12)纸质件各1份、同时提供附件2电子档(通过渝快政一表通填报),以及有效凭据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联系人:吴有鹏,联系电话:19112851974

附件:1.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

2.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汇总表

        3.铜梁区××镇(街道)××村(社区)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4.铜梁区××镇(街道)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9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表

申报人姓名

家庭属性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铜梁区镇(街道)村(社区)

就业或创业所在地

就业或创业时间

(按月或按天数)

一卡通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报对象

确认签字

帮扶责任人确认签字

村初审

意见

经初审,申报人于(何时)于(何地)就业或创业,符合申报条件。

签字:(公章)

镇(街)

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补助资金3000元。

签字:(公章)

说明:1.申报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或创业且全年务工收入超过8000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填报就业或创业时间时,稳定就业的填务工总月数,灵活就业的填务工总天数;2.请将有效凭据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于本表后作为佐证。


附件2

铜梁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镇街

村社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或创业

所在地

就业或创业时间

(按月或按天数)

一卡通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3

铜梁区××镇(街道)××村(社区)

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

名单的公示

现将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共计3天。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镇(街)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镇(街)监督举报电话:

××村(社区)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镇(街道)××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镇(街道)××村(社区)

××××××


附件

××镇(街道)××村(社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

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序号

镇街

村社

姓名

就业或创业

所在地

就业或创业时间

(按月或按天数)

备注


附件4

铜梁区××镇(街道)

关于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

名单的公示

现将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共计3天。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45672755

××镇(街)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镇(街)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镇(街道)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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