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116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参加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培育“头雁”项目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业主: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举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培训班”,根据《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5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25〕68号)要求,自愿报名参训。现将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型、人数及培育机构
(一)农业青年企业家1班(柑橘加工方向),50人,培育机构:华南农业大学。
(二)农业青年企业家2班(村庄经营方向),50人,培育机构:华南农业大学。
(三)农业青年企业家3班(农业社会化服务“田管家”方向),50人,培育机构:四川农业大学。
(四)农业青年企业家4班(土特产<榨菜>生产经营方向),50人,培育机构:四川农业大学。
(五)农业青年企业家5班(土特产<特色水产>生产经营方向),50人,培育机构:西南大学。
(六)农业青年企业家6班(土特产<牛羊>生产经营方向):50人,培育机构:西南大学。
二、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要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年龄较年轻(原则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有较高文化基础(高中<含中专、中师、中职、技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联农带农能力较强(2022年以来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培育对象:所在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派员参加过2022-2024年“头雁”培育的;所在企业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类的人员和重庆市乡村人才培育“AAA”等级的人员。
同时,各班次培育对象还须满足以下特殊条件:
(一)农业青年企业家1班(柑橘加工方向)。重点培育在市内从事柑橘加工且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农业企业负责人。优先培育市内柑橘加工领军企业负责人或骨干。
(二)农业青年企业家2班(村庄经营方向)。重点培育已批准开展强村富民综合改革试点的120个村(社区)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组建的强村公司负责人或骨干。
(三)农业青年企业家3班(农业社会化服务“田管家”方向)。重点培育2021年以来在市内实施过省级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
(四)农业青年企业家4班(土特产<榨菜>生产经营方向)。重点培育在市内从事3年以上榨菜规模种植(加工、销售)的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
(五)农业青年企业家5班(土特产<特色水产>生产经营方向)。重点培育在市内从事3年以上特色水产(如长吻鮠、翘嘴红鲌、中华倒刺鲃、鳜鱼、鲈鱼、黄颡鱼、克氏原螯虾、黄鳝、蛙等)规模养殖的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
(六)农业青年企业家6班(土特产<牛羊>生产经营方向)。重点培育在市内从事3年以上牛、羊规模养殖的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
三、培育模式
根据不同的班型,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训练、一系列考察互访、一组导师帮扶指导、一学期线上拓展学习、一体化知识和能力水平评价与激励的“5个一”培育模式,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培育结束后,对考评合格的“头雁”学员,由培育机构颁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一的培育结业证书。对参加“农业经理人”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CEO)”职业资质评价合格的学员,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质认证合格证书。
四、培育时间
(一)全市“头雁”培育工作启动后30日内各培育机构要分班次组织集中学习开班,原则上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
(二)定制化培育(集中学习、线上学习)、体验式培育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导师遴选工作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
(三)孵化型培育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鼓励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
五、资料提供
(一)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1份。
(二)相关佐证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营业执照、信用报告、带动服务农户情况(带动农民花名册)和满足每个班次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等1份。
六、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镇(街)依据“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有意愿的辖区内业主积极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格,指导做好申报资料填写。
(二)按时完成申报。各镇(街)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纸质件交区农业农村委407室,电子件和扫描件渝快政传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陈俊男。
附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 ”项目人员申请表
联系人:唐洪兵 023-45695912 18996065063
陈俊男 023-45695912 15086929810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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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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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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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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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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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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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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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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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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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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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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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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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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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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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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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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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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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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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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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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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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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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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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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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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学习经历 |
工作经历 |
培训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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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获得 |
时间 |
级别(国家、省、市) |
荣誉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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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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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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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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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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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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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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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主体中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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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专利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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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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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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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 |
固定资 |
总资产 |
负债总额 |
从业人数 |
流动资产 |
管理费用 |
政府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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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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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 |
固定资 |
总资产 |
负债总额 |
从业人数 |
流动资产 |
管理费用 |
政府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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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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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 |
固定资 |
总资产 |
负债总额 |
从业人数 |
流动资产 |
管理费用 |
政府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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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作 |
数量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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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 情况 |
是否建有专门 |
是否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 |
是否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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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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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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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2-2024)经营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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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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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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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2-2024)经营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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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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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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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2-2024)经营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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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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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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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获得重要奖励及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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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已获得发展配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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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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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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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县(市) |
(单 位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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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单 位 公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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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年月日 |
(签字):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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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 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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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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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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