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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45325555K/2025-00102
  • 铜农委〔2025〕114号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
  • 2025-08-01
  • 2025-08-04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铜梁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机构的通知

铜农委〔2025114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遴选铜梁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高更新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水平,切实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推广能力,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广泛应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5号)要求,现将遴选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无不良记录

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2024年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不良曝光等。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办学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

二、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产权明晰的教学培训场所600平方米及以上;

5.具有农业相关实习实训基地3个及以上;

6.具有管理人员5人及以上(统一缴纳养老保险);

7.具有高级培训教师10人及以上(统一缴纳养老保险);8.5年及以上的培训业绩。

三、遴选数量

遴选铜梁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机构1-3个。

四、服务时间

2025--2027年,共3年。

五、培训数量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

以市农业农村委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和补助标准为准。

六、资金管理

1.培训费专款专用,培训费用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不得列支审计费用、第 三方评估费用,不得列支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

2.资金拨付,按照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拨付资金。

七、资料提供

1.自愿申报。

2.无不良记录资料(区农业农村委查询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2024年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办学资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产权明晰的教学培训室、农业相关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协议合同、管理人员、高级培训教师、培训业绩等相关资料,承诺书。

3.提交纸质件1份和扫描件。邮箱:15086929810@139.com

八、申报时间

2025881800截止。

联系人:产业科(培训中心) 

唐洪兵:023-45395093     18996065063

陈俊男:023--45395093    15086929810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8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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