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113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委属有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努力实现“虫口夺粮”,确保重大病虫不蔓延扩散、不大面积暴发成灾,为粮食生产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安全保驾护航,按照市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委制定了《铜梁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铜梁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淮钢;联系电话:15334527618)
附件
铜梁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渝财农〔2025〕3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75 号)文件精神,为有效监测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示范推广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农作物病虫草鼠监测防控,努力实现“虫口夺粮”,确保重大病虫不蔓延扩散、不大面积暴发成灾,为粮食生产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安全保驾护航;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科学用药,推动农药减量使用,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主体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实施目标
重点实施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重发区域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全区完成重大病虫害疫情防控面积不小于2.7万亩次,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大于48%。
四、实施内容
按照渝财农〔2025〕39号、渝农发〔2025〕75 号文件要求,资金主要用于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防治,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用于购买药剂、药械、燃油、肥料、种子,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培训等费用。本项目主要是采购红火蚁防控药物、太阳能杀虫灯以及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
五、实施区域、资金使用安排
(一)实施区域与任务清单
项目安排在巴川、东城、旧县、土桥、大庙、福果、白羊等镇街水稻、玉米主产区,防控监测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面积约2.7万亩次。具体详见附件:《铜梁区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区域》。
(二)资金安排与补助方式
资金预算40.8万元,计划如下:
1.拟安排5万元用于采购红火蚁疫情防控药物,用于全区红火蚁疫情防控。
2.拟安排33万元用于采购太阳能杀虫灯,服务面积不少于7000亩,用于我区水稻玉米种植集中片区。
3.拟安排2.8万元用于修复我区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含诱芯、灯管、太阳能面板等更换。
六、监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财务科等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委属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各相关项目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落实专人负责,配合开展实施,落实监测防控任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监测防控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实施任务核实、资料收集整理、图片留存、项目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
(三)开展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估
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要依据项目任务清单,对项目执行情况、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全面总结分析,并对项目全面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
铜梁区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
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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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太阳能杀虫灯(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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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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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城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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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旧县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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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桥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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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庙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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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果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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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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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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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 |
虫情测报灯、太阳能杀虫灯维护 |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