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103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调整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
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内容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内容调整如下:
一、项目工作要求
(一)项目目标任务
1.支持对象:采取自愿申报,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
2.作物选择:根据铜梁实际,重点支持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净作大豆、玉米(不含糥玉米)、水稻(直播除外)、甘薯、高粱等五种大春粮食作物,兼顾小麦、油菜、胡豆、豌豆、马铃薯等小春粮油作物。
3.最低产量目标:以2024年粮油产量年报统计数据为基数,对项目要求的最低目标产量分别为:大豆达到114公斤/亩以上、玉米达到366公斤/亩以上、水稻(中稻)达到524公斤/亩以上、再生稻达到130公斤/亩(近三年农情调查数据平均值)以上、甘薯达到450公斤/亩(折原粮)以上、高粱达到231公斤/亩以上、小麦达到227公斤/亩以上、油菜达到148公斤/亩以上、胡豆达到223公斤/亩以上、豌豆达到287公斤/亩以上、马铃薯达到249公斤/亩以上。
(二)项目主推技术要求
1.大豆:春大豆建议选用渝豆1号、渝豆11、中豆46等品种,夏大豆建议选用南夏豆25、洛豆1号等品种,种子亩用量5公斤以上。大豆播种时每亩施用20公斤以上复合肥(14-16-15)或近似配方。
2.玉米:建议选用Q玉318、华试919、Q玉518、大爱11、辽禾308等品种,种子亩用量1.5公斤以上。玉米播种时每亩施用55公斤以上复合肥(20-15-10)或近似配方,灌浆初期亩补施10公斤尿素。
3.水稻:建议选用神农5优28、U8优528、神9优52、大两优111、恒丰优珍丝苗、七香优晶占、陵优6019等品种。要求种子亩用量规范化栽培1公斤以上,机插秧、抛秧栽培种子用量1.5公斤以上,直播稻不享受补贴。水稻移栽时每亩施用40公斤以上复合肥(23-7-10)或近似配方。常规栽培种植密度要达到1万窝/亩以上,机插秧、抛秧种植密度要达到1.2万窝/亩以上,病虫草害综合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4.甘薯:建议选用鲜食、加工等专用型优质高产品种如渝薯19、万薯7号、渝薯27、商薯19等品种,推广起垄增密壮苗早栽技术“二季甘薯”栽培技术。甘薯移栽时每亩施用35-40公斤硫酸钾型复合肥或缓(控)释肥(15-10-15)或近似配方。
5.高粱:建议选用耐密植、抗倒伏、适宜机收品种如冀酿3号、冀酿4号等,推广开厢起垄栽培技术。高粱播种时每亩施用40-50公斤复合肥(20-10-15)或近似配方。
6.小麦:建议选用优质强筋中筋、抗赤霉病和抗穗萌小麦品种如渝1768、渝麦24、渝黑521等,集成推广深翻整地、免耕带旋机播、宽窄行条播等高产技术,小麦播种时每亩施用25-30公斤复合肥(20-10-10)或近似配方。
7.油菜:建议选用早熟、抗病性强、含油量高、丰产性好、宜机收的品种如庆油3号、庆油8号等,推广适时早播、培育壮苗、科学施肥、开展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油菜移栽前每亩施用有机无机复混肥(20—7—8)或近似配方不少于40公斤、硼肥1㎏作底肥,移栽时施定根肥,移栽后7-10天轻施提苗肥,促壮苗早发。
8.马铃薯:建议选用抗逆、优质、丰产的马铃薯品种,如希森6号、渝马铃薯5号、中薯5号、鄂马铃薯3号等,推广“脱毒种薯、合理密植、晚疫病综合防控”等技术,马铃薯播种时每亩施充分腐熟农家肥1000~1500公斤或商品有机肥800~1000公斤,底肥选用硫酸钾型薯类复合肥亩用量40~60公斤,避免与种薯直接接触。
(三)测产验收
2025年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项目采取测产验收等方式进行。规模种植主体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得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实行一主体一档案,作物收获时如实上报实际单产。
(四)奖补方式
采取奖补方式,促进单产提升。即:大豆达到114公斤/亩以上、玉米达到366公斤/亩以上、水稻(中稻)达到524公斤/亩以上、再生稻达到130公斤/亩(近三年农情调查数据平均值)以上、甘薯达到450公斤/亩(折原粮)以上、高粱达到231公斤/亩以上、小麦达到227公斤/亩以上、油菜达到148公斤/亩以上、胡豆达到223公斤/亩以上、豌豆达到287公斤/亩以上、马铃薯达到249公斤/亩以上的,同一地块种植1次按50元/亩、种植2次(如中稻—再生稻、水稻—油菜/马铃薯/胡豆/豌豆/小麦、高粱—油菜/马铃薯/胡豆/豌豆/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胡豆/豌豆/小麦、甘薯—油菜/马铃薯/胡豆/豌豆/小麦、大豆—油菜/马铃薯/胡豆/豌豆/小麦等)按100元/亩,以此类推进行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
二、项目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对象条件
1.本区内规模从事粮油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
2.种植规模要求:大豆、玉米、水稻、甘薯、高粱、小麦、油菜、胡豆、豌豆、马铃薯相对集中成片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面积填报到村,并确认目前已播种或栽插到田的实际面积。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3.直播水稻不予申报。稻渔综合种养田申报项目必须达到重庆市地方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DB50/T225—2018)要求且水稻(中稻)产量达到524公斤/亩以上;沟凼比超过10%的不予申报。
4.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申报评审程序
1.业主自愿申报。业主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要求自愿申报,于2025年7月11日前向所在地镇街申报,并如实填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附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对申报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同一业主有关地块已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铜农委〔2025〕48号)、《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补充通知》(铜农委〔2025〕86号)文件要求完成申报的,不再重复申报。
2.村镇审核。各镇(街)积极宣传动员业主申报,并即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条件、种植区域及田块面积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经村、镇(街)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盖章确认后,于2025年7月14日中午下班前将《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电子档及扫描件通过一表通报区农技中心。
3.区级审核和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实施业主。
联系人:曾希凤,电话:023-45672687。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铜农委〔2025〕48号)、《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补充通知》(铜农委〔2025〕86号)与本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
项目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下发的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申报基本 |
单位名称 |
|
负 责 人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电话 |
| |||||||||||
|
申报作物种植地点面积 (以村为单位填报) |
种植地点 |
面积(亩)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申报作物 |
大豆 |
玉米 |
水稻 |
甘薯 |
高粱 |
再生稻 |
小麦 |
油菜 |
胡豆 |
豌豆 |
马铃薯 | |||
|
面积(亩) |
|
|
|
|
|
|
|
|
|
|
| |||
|
品种选择及亩用种量 |
| |||||||||||||
|
肥料配方选择及亩用量 |
| |||||||||||||
|
计划亩值窝数(窝/亩) |
| |||||||||||||
|
承诺目标产量(公斤/亩) |
| |||||||||||||
|
申报人签名(盖章): |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镇街需审核申报对象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