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165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2023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内设科室、事业单位,相关业主:
根据《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现就铜梁区2023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
2023年铜梁区计划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90人。
二、建立基础人才库
以镇(街道)为单元,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包括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
(一)建立培养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附件4、附件5),做好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一是对系统中已有的高素质农民,核实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未生产经营的,从系统中删除。二是对本辖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录入培养对象库。三是将“2022年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录入到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已录入忽略);系统中已有的,不重复录入。各镇(街)负责审核把关,汇总上报镇(街)录入信息,确保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录入、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认定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委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建立认定对象库。录入信息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动态更新基础人才库。由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分别负责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严格评选认定
(一)明确认定标准。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二)积极组织申报。各镇(街)结合前期预申报,依据“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三)有序开展评选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申请人要填写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1),根据实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流转(入股)土地等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农户务工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身份信息、产业信息和带动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由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初审,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评审,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四)2021年和2022年已经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不再申报。
四、政策扶持
(一)免费参加培训学习。
(二)对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每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强化工作保障
各镇(街)要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政策措施,广泛发动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才踊跃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之中,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在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附件1.2023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2.2023年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汇总表及佐证资料各1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603室,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2464533112@qq.com。
联系人: 唐洪兵 023-45695912 18996065063
陈 静 023-45695912 17783544455
附件:1.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2.2023年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3.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
4.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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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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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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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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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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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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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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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所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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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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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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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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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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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水平 |
□无□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 □农民高级技师□新型职业农民□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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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情况 |
主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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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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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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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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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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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收入(万元) |
2022年纯收入/总收入: 2023年纯收入/总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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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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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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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情况 |
带农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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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农方式 |
□雇工□土地流转□股份分红 □技术指导□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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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预期效果(增收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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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才类别 |
□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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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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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复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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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党委、政府主管或委托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 | |||||
备注:农村致富带头人身份信息、产业信息和带动情况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铜梁区2023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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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联系人:电话:2023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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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基本情况 |
申报类别 |
产业情况 |
纯收入/总收入(万元) |
带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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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文化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户籍 |
技能水平 |
主体名称 |
产业所在地 |
产业及规模 |
从业年限 |
2022年 |
2023年 |
带动人数 |
带动方式 |
带动效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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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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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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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 |
其他 |
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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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巴川街道***村 |
蔬菜种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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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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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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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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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 |
农民高级技师 |
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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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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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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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 |
无 |
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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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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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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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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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土地流转、股份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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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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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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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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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热爱“三农”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在铜梁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五)积极参加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
训学习。
二、分类认定条件
(一)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入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5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30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100亩;农业科技服务农户5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附件4
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分为管理平台和申报平台。管理平台可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信息进行录入、导入、编辑,同时对相应信息进行认定,并对认定信息进行管理。申报平台提供给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普通用户进行自主网上信息申报。
一、系统登录
1.管理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
2.申报平台登录地址:
https://cqzf.yszn.net.cn/html/index.html#/EduLogin?
3.账户及初始密码
镇(街)管理平台账户详见附件5,请各镇(街)第一次登录管理平台后,进入系统设置中的账户密码界面进行初始密码修改。
申报平台账户由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用户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申报。
二、部门管理
管理平台账户由各区县负责对本级和本辖区的乡镇/街道级操作员进行添加管理,相同层级的操作员权限一致;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用户通过手机号验证码进入申报平台后可录入申报信息,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用手机号再次进入。
注:(区县级管理平台账户负责给乡镇/街道级分配操作员账号,否则乡镇/街道级将无法使用;乡镇/街道操作员可将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人才信息录入培养对象库,需要认定的人员提交认定信息,报区县管理部门审核。
三、录入方式
1.培养对象库:需录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从事主导产业类别及规模、创办领办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情况等信息。入库信息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本地已培育的高素质农民,经核实尚从事农业生产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可向市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由平台运营单位批量导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二是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的自行申报。可在培养对象库内进行信息查询及修改。
2.培养认定库:需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可在培养认定库内进行信息查询及信息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