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
2020年5月,铜梁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铜梁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铜府办〔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2019年4月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42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我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区政府办经过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拟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明确一个目标三个原则。一个目标即全区重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态栖息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的目标。三项基本原则即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落实保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全面布局,系统保护修复。
(二)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一共有六大板块构成,做到板块联动,合力推进,逐步达成工作目标。一是开展生态修复板块,内容包括提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优化完善生态调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二是拯救濒危物种板块,内容包括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全面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板块,内容包括强化源头防控、加强保护地建设、提升保护地功能。四是完善生态补偿板块,内容包括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全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五是加强执法监管板块,内容包括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强化重点水域执法。六是强化支撑保障板块,内容包括加大保护投入、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监测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为加强工作落地落实,保质保量达成工作目标,分别确定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等三项保障措施。
三、核心举措
《实施方案》针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提出:
(一)对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主要河流有计划地开展增殖放流,要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强种苗质量和放流品种管理,持续开展放流效果监测评估,严格苗种采购和放流监管,推进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社会化、常态化,提高增殖放流效果;
(二)支持检察机关针对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司法机关针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境监管中的漏洞、薄弱环节提出的检察建议、司法建议;
(三)加快发展生态渔业,推广节能减排和尾水治理等生态养殖技术,大力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四、关键词解释
无。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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