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19〕54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庆市茧丝绸发展补助
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重庆市茧丝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9〕71号)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茧丝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8〕8号)精神,为做好项目筛选、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根据本镇(街)实际,按我区2019年度茧丝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立项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财政补助标准
本次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蚕桑生产多元化发展,蚕桑丝绸业技术创新及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
(一)优质高产蚕桑基地建设
1.对新建集中连片标准化桑园500亩以上、亩桑养蚕3张以上、优质蚕茧单产37公斤以上、基地种桑养蚕标准化采用率达到100%的优质高产蚕桑示范基地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6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新建集中连片果桑园达到100亩以上,或者开展桑、蚕、果、茧、蛹等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年产值达到100万以上的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70%。其中,果桑园面积300亩以上、年产值300万元以上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果桑园面积100亩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蚕桑、丝绸技术创新和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及应用等。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铜梁区域从事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建设、蚕桑多元化发展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农业、丝绸生产企业、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蚕桑生产经营的专业合作社等。
三、申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
1.蚕桑基地建设、丝绸生产企业主体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同时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2.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为申报主体培育发展主营业务所必需,建成后能切实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当年未享受市级以上财政项目补助且同一项目未多头、重复申报。
4.镇(街)重视,且项目符合市产业规划和产业提升要求,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5.符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7〕12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一)申报单位财务制度要健全;会计核算要规范;(二)申报实施主体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五年来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6.申报单位在申报2019年项目前,完成了2018年及以前的财政补助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
四、申报程序
1.镇(街)级审核、推荐申报。各镇(街)指导辖区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产业规模发展实际和意愿,按要求编制好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并对申报业主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镇(街)推荐向区级申报立项。
2.区级上报,市级竞争立项。根据镇(街)初审推荐申报立项的单位经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定后上报市级竞争立项,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申报,项目业主在市评审环节进行项目答辩,市级竞争立项通过后,区级再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
五、项目建设标准及实施方式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由业主(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及各环节的建设标准、投资及补助标准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九条第三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要求执行。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后,按建设进度拨付不超过拟补助资金的70%,余下资金待项目验收复核审计合格后拨付。
根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难易程度,由项目业主确定自建或招标建设。按照“业主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按时建成后,实施单位将项目完成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出据报告,并备齐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申请区农业农村委验收合格后,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复核,核查审计合格后拨付余下补助资金。对未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建成项目效益发挥差的项目,将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或取消项目补助资格。
六、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单位立项申请;
2.申报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初审推荐函;
3.项目单位立项申报材料(含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4.项目建设内容,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
5.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6.申报单位需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二)报送方式
1.申报主体将其申报材料报项目建设地点所属镇(街)审核后,由各镇(街)统一报送区农委农技中心。
2.申报材料纸质件八套(含附件资料)和电子件一套。
(三)报送时间:2019年4月8日前送区农委农技中心,联系人:柏兴伟、刘晓渝,联系电话:45685910,邮箱:2212038636@qq.com。
附件:项目单位立项申报材料(含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
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基本
情况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XXXXXXXX
项目申报材料
(1号黑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主管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建议书
(2号黑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协作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一、项目法人情况。包括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及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二、项目基础。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以及技术支撑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基础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以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以及技术支撑情况。项目的规模,建设的地址和主要建设内容,采用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设备选型及主要参数指标,建设周期和进度安排,建设的组织方式,管理等。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市级资助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
四<, /span>、环境影响评价。
五、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包括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六、需要提供的附件(如适用)。
包括土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航拍图、设施设备建设方案、规划图、相关承诺书。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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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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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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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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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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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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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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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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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经营情况 |
年 |
年 |
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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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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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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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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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茧丝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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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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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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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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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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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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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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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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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财政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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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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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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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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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 |||||
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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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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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
申请扶持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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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培育重点蚕桑产业区县□小蚕共育基地建设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蚕桑生产多元化发展 □新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丝绸品牌创新建设 □茧丝绸技术改造□茧丝绸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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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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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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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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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茧丝绸科技研发及管理机构 □茧丝绸企业 □茧丝绸社会团体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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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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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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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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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和发展目标等)(可另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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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茧丝绸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