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19〕70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9年度特色水果标准化果园建设和调味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40号)精神,请按照我委2019年度特色水果标准化果园建设和调味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特色水果标准园建设项目以西郊示范片为重点、调味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以花椒主产镇为重点,有“项目”建设需求且积极性高的村社特色水果、花椒生产基地区。
(二)申报对象。从事特色水果、花椒种植的家庭农场(含微型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一般农户。其种植基地规模:家庭农场(含微型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在50亩以上,农业企业在200亩以上。优先支持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三)宣传发动。各镇街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及时广泛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业主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大户主动申报“项目”、自愿参与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同时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自愿申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大户应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镇街级统筹、推荐申报。各镇街按照区级相关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后,指导辖区内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大户结合自身产业规模发展实际和意愿,按要求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由镇街择优推荐向区级申报立项。
2.区级审批。根据镇街初审推荐申报立项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大户,通过“公开、筛选、评审、审批”程序,召开区级评审会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编制项目汇总实施方案,上报市级备案审核,市级备案审核通过后,区级再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
二、建设目标和财政资金使用范围、补助环节及实施方式
(一)建设目标
1.特色水果标准园建设项目:新建特色水果标准化果园480亩,辐射带动率100%,两年试花,三年投产,盛产期产量达到1500公斤/亩以上。
2.调味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花椒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增长,增幅5%以上;综合产值逐年提升,增速10%以上。
(二)补助资金及使用范围
1.特色水果标准园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总资金65万元,其中60万元由业主申报直接用于建设标准园1个,5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委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筹开展标准园水果种植技术试验示范和全区技术培训等。标准园建设以规范化改土,配套建设果园道路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为主。
2.调味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总资金45.5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建设标准化基地1个;4.5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筹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推广培训及承担全市现场会等。标准化基地建设以沟渠路池基础设施、初级分捡、烘干设施,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物理化学综合防治的生产设施等为主;适当可用于购买小型耕作机械、采摘机械。
(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及方式
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70%。按照“业主自建、先建后补”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在项目建设进度达到30%以上时,可预拨30%的启动资金,项目按时完成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余款。对未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建成项目效益发挥差的项目,将同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
(四)建设实施方式:根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难易程度,由项目业主确定自建或招标修建。
三、申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具备生产基地规模资格。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17〕99号)要求,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的须实施股权化改革。
2.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为申报主体培育发展主营业务所必需,建成后能切实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同一项目未多头、重复申报。
4.符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7〕12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一)申报单位财务制度要健全;会计核算要规范;(二)申报实施主体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五年来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5.申报项目时,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编制项目概算。经专家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还需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和有资质的预算报告,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批复各环节补助标准。设计和预算报告费用可计入项目总投资,但不纳入补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单位立项申请;
2.申报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初审推荐函;
3.项目单位立项实施方案(格式详见附件);
4.项目建设内容,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可评审立项后再提供);
5.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属需设施或建设用地的还需提供设施或建设用地证明资料等复印件;
6.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的须项目股权化基本情况。
(二)报送方式
1.申报主体将其申报材料报项目建设地点所属镇(街)审核后,由各镇街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申报材料纸质件五套(含附件资料)和电子件一套。
(三)报送时间:2019年4月17日前送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中心,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45685839,邮箱:1725336042@qq.com。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19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
|
|
|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
评审人员签字 |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评审组 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