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19〕17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9年农旅融合精品路线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40号)和区政府审定的资金使用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农旅融合精品路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2019年农旅融合精品路线项目资金共100万元。计划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50万元。
二、重点支持区域
重点支持西郊示范片环线区域。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情况。
四、资金支持范围
围绕“春季踏青赏花”“夏季避暑纳凉”“秋季采摘体验”“冬季民俗年节”主题活动,重点支持农旅融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耕文化挖掘、传统技艺传承、产品创意设计、乡村旅游公共品牌培育和形象推广等。
五、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50万元。实施单位为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建设内容为公益性的,不需要自筹资金;实施单位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内容为业主自有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且需要参与股权化改革试点。
(二)建设补助依据
项目建设内容若无区农业农村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项目补助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策划设计类的应遵循市场规律。
(三)资金管理要求
1.项目按照区级报账、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
2.项目建设纳入实施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自筹资金纳入项目总投资,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账户,并按区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建设内容使用。
3.参与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严格按照区里出台的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铜农改办〔2016〕1号)要求执行。
六、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自愿、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进行合理详细的资金测算,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方案》(附件1),报送项目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填写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予以上报。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
2.所有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2557859@qq.com。
七、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
联系人:周灵;联系方式:45695682。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