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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2020-01-31
  • 2020-01-31

致全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致全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全区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防止疫情蔓延,保障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希望全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农产品供给。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市场保供稳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稳定农产品生产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蔬菜、水果、水产、畜禽等重要农产品的需求。依法依规经营,规范企业行为,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失范行为发生。

二、注重质量安全。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畜禽养殖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委规定的强制免疫程序,在市外调入动物时必须到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接受检查,主动配合落实全区暂停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店等地方的活禽交易和宰杀措施,不得将活禽上市销售。

三、强化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用工人员疫情监测、排查、上报及疫情防护培训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规定上报。强化生产基地环境卫生管理,设立废弃口罩集中回收点,做好种养殖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疫情面前保持冷静和理性,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自身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减少聚会、聚餐,外出请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有流感症状的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环境清洁、空气流通,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使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出现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购买、贩卖、捕食野生动物,食用肉类和蛋类时充分煮熟。如果身体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区相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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