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扶组办〔2018〕57号)要求,现将铜梁区2020年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45695190(区纪委监委)
45672755(区扶贫办)
重庆市铜梁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铜扶贫领办〔2020〕4号
重庆市铜梁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9〕144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9〕76号)精神,市里下达我区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3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9〕76号)精神,我区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安排严格按照“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和“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村提升工程、特色扶贫产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保、扶贫产业保险、扶贫培训等精准到户到人扶贫项目,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解决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最紧迫、最现实、最突出问题上。
二、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一)“健康扶贫”资金450万元。按照《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渝扶办发〔2018〕20号)要求,健康扶贫医疗基金由区县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共同解决,同时根据区卫健委2019建卡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费用测算,计划前期安排扶贫医疗救助基金450万元,直接划入基本医保结算平台财政专户,按照“一站式”结算的方式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
(二)“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资金70万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教〔2018〕3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我区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情况测算,计划安排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资金70万元。
(三)“精准脱贫保”资金164.398万元。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精准脱贫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精准脱贫保”标准130元/人·年。全区应参保12646人,实际参保费164.398万元,该项目由区扶贫办组织实施。
(四)扶贫培训费20万元。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贫困群众扶志扶智工作的意见》(渝扶组办发〔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安排扶贫培训费20万元,围绕我区特色效益产业,对建卡户、有意愿的务工返乡青年、专业大户和项目农户等,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1000人,由区扶贫办统一实施。
(五)市级脱贫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根据《铜梁区加快推进市级脱贫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支持脱贫村发展扶贫产业、集体经济,按照每个市级脱贫村补助60万元的标准,计划安排支持太平坪漆村、水口树荫村、西河双永村、安溪金滩村、维新沿河村5个市级脱贫村发展扶贫产业、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00万元,由太平镇、水口镇、西河镇、安溪镇、维新镇组织实施。
(六)扶贫产业保险试点资金58.602万元。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51号)精神,要求探索金融保险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扩大贫困户涉农保险保障范围。为切实增加贫困户、脱贫村扶贫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计划安排资金58.602万元,用于扶贫产业保险试点,由区扶贫统筹实施。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做到科学合理,既要防止项目资金闲置滞留,又要防止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浪费。2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办审查备案。
(二)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重庆市铜梁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前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管办法(试行)》《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具体管理责任人,强化扶贫资金项目日常管理。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扶贫资金分配一律公开,镇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一律公告公示,将项目建设内容及扶贫资金补助金额在镇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附件:铜梁区2020年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安排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铜梁区2020年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健康扶贫资金 |
“精准脱贫保”项目资金 |
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 |
扶贫培训 |
市级脱贫村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
扶贫产业保险试点 |
合计 |
|
计划资金 |
450 |
164.398 |
70 |
20 |
300 |
58.602 |
1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