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发〔2022〕34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领导
包片 干部包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区民政局各科室:
为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经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包片 干部包院”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包片干部包院”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包片 干部包院”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重庆市安全防范工作“一企一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安全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持续改善安全管理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服务效能,杜绝恶性和突发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无疫情感染、无火灾事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目标,确保全区养老机构的绝对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力量,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朱华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邱光兵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及社会事务养老科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养老科,办公室主任为社会事务养老科科长杨春林。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确保实现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目标。
三、责任划分
(一)将全区养老机构划片分区,由局领导包片管理,一般干部包院监管,责任细化到人,具体联系名单见附件。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三)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具体职责
(一)区民政局:履行全区养老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依法做好辖区内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指导,有计划地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宣传、培训和督查相关工作,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其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会同区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联合监管。具体工作职责为:
1.组织包片(包院)养老机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包片(包院)养老机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包片(包院)养老机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包片(包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包片(包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部署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敦促养老机构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组织开展本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查处辖区内养老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微型消防队”;依法组织或参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或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统筹推进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经常性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查、事故处理与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机构总人数及服务内容配置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配齐设施设备,并落实设施设备、食品、消防、医疗护理、人身、财产、信息安全要求,坚持24小时巡查值班、照护、记录制度。加强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有针对性地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化解入住对象之间以及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类矛盾,基本杜绝因心理问题及矛盾突出引发极端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向所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上报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要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压实“四方”责任,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落实“五有一网格”安全管控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定期分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营。
(二)认真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区民政局不定期召开包片领导工作汇报会,听取包片领导所负责区域的工作情况汇报,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积极组织召开区域养老机构座谈会,听取养老机构情况汇报,监督养老机构整改工作,通报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对片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坚持做到“四必须”,即执法必严、举报必奖、失信必惩、有责必追;以检查指导促整改落实,对片区养老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做好自查自纠,对查出隐患要逐条登记分析、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纠治,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釆取确保安全的过渡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养老机构,要加强警示约谈,跟踪督办,组织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突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必须承担、措施必须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落实规章制度,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养老机构经营活动中,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养老机构要全力配合包片领导小组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做到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培训演练“四到位”,及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民政局报告养老机构有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对本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均可以向包片领导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反映,由区民政局和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解决;对本机构突发的各类事件、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包片领导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便于区民政局和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助机构处理问题。
(五)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根据市民政局建立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制度,对被列为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养老机构无能力整改的,区民政局要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国资委、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相关养老机构采取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有力措施。对被列为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养老机构,已取得养老机构等级的,降低或取消等级,未取得养老机构等级的不予评定;同时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取消运营补贴,属公办养老机构的取消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资格。
附件:铜梁区养老机构“领导包片 干部包院”安全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附件
铜梁区养老机构“领导包片 干部包院”
安全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序号 |
镇(街) 名称 |
养老机构 名称 |
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责任人 |
区民政局安全工作责任分工 |
镇(街)安全工作责任分工 |
备注 | ||
包片 领导 |
包院 干部 |
责任 领导 |
责任人 | |||||
1 |
巴川 街道 |
巴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王 武 |
朱华友 |
田 华 |
冉朝玉 |
卢文建 |
|
2 |
巴川街道福利院 |
蒋小会 |
黄光亮 |
|||||
3 |
阳光幸福老年公寓 |
杨 阳 |
雷 勇 |
|||||
4 |
同德医院老年公寓 |
李定华 |
周礼祥 |
|||||
5 |
明欣老年公寓 |
刘汉伟 |
陈 艺 |
|||||
6 |
仁爱老年公寓 |
张先利 |
冯 洁 |
|||||
7 |
成华老年公寓 |
喻尚利 |
石春月 |
|||||
8 |
青清养老服务中心 |
郑 萍 |
黄 瑞 |
|||||
9 |
爱心养老公寓 |
喻尚利 |
唐 丹 |
|||||
10 |
馨心养老公寓 |
严 刚 |
李 敏 |
|||||
11 |
侣俸镇 |
侣俸镇敬老院 |
周灵玲 |
黄 杰 |
刘 龙 |
蒲红艳 |
||
12 |
土桥镇 |
土桥镇敬老院 |
龙 林 |
李孝辉 |
郑 昕 |
赵梅利 |
||
13 |
静德福养老中心 |
彭 玲 |
荆亚军 |
|||||
14 |
平滩镇 |
平滩镇敬老院 |
蒋生荣 |
彭 兵 |
池荣江 |
刘双喜 |
||
15 |
双山镇 |
双山镇敬老院 |
周永良 |
杨春林 |
吴开英 |
黄燕 |
||
16 |
小林镇 |
小林镇敬老院 |
范永福 |
谭学科 |
吴坪蔚 |
徐 霞 |
||
17 |
太平镇 |
太平镇养老服务中心 |
曾繁久 |
刘爽 |
简中川 |
沈 平 |
唐 东 |
|
18 |
太平镇敬老院 |
周定明 |
毛西翼 |
|||||
19 |
安居镇 |
安居镇敬老院 |
陈元明 |
韩 瑜 |
李传芳 |
危海波 |
||
20 |
安居镇养老服务中心 |
曾繁久 |
周思辰 |
|||||
21 |
维新镇 |
维新镇敬老院 |
钱志学 |
张用智 |
罗晓威 |
冯妍茜 |
||
22 |
高楼镇 |
高楼镇敬老院 |
蒋春燕 |
张梦婷 |
周晓波 |
刘小燕 |
||
23 |
少云镇 |
少云镇敬老院 |
陈 勇 |
王学进 |
杨彧剑 |
李 燕 |
||
24 |
白羊镇 |
白羊镇敬老院 |
周汝渊 |
潘治超 |
雷 军 |
杨 波 |
||
25 |
水口镇 |
水口镇敬老院 |
刘 彬 |
孙艳美 |
刘仁建 |
江 霞 |
||
26 |
东城 街道 |
东城街道敬老院 |
朱荣海 |
冯 练 |
熊小平 |
苟怀丽 |
||
27 |
东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董月华 |
黄 莉 |
|||||
28 |
二坪镇 |
二坪镇敬老院 |
文 革 |
秦问秋 |
喻 映 |
赵 玲 |
||
29 |
旧县 街道 |
旧县街道檬梓敬老院 |
刘生全 |
梁丽华 |
刘学丽 |
曾 娅 |
||
30 |
蒲吕 街道 |
蒲吕街道人和敬老院 |
李光远 |
朱长碧 |
陈泓志 |
甘世芬 |
||
31 |
庆隆镇 |
庆隆镇敬老院 |
杨 林 |
何钟骏 |
杨明英 |
夏光梅 |
||
32 |
虎峰镇 |
虎峰镇群力敬老院 |
徐 刚 |
周礼祥 |
柏兴霞 |
曾 诚 |
||
33 |
虎峰镇西泉老年托养院 |
冯 秋 |
陈 艺 |
|||||
34 |
南城 街道 |
三合养护中心 |
张小琴 |
邱光兵 |
冯 洁 |
陈 莉 |
秦 梦 |
|
35 |
淮远养老公寓 |
唐 凤 |
石春月 |
|||||
36 |
汇友老年公寓 |
陈 铁 |
黄 瑞 |
|||||
37 |
寿康老年公寓 |
陈富君 |
唐 丹 |
|||||
38 |
大雁养老公寓 |
谭必英 |
李 敏 |
|||||
39 |
南城街道敬老院 |
绕继前 |
黄 杰 |
|||||
40 |
龙都颐养中心 |
王 武 |
李孝辉 |
|||||
41 |
石鱼镇 |
石鱼镇敬老院 |
韩荣开 |
荆亚军 |
骆星宇 |
周光义 |
||
42 |
福果镇 |
福果镇敬老院 |
杨 伟 |
彭 兵 |
李 燕 |
黄大骆 |
||
43 |
围龙镇 |
围龙镇敬老院 |
刘德模 |
杨春林 |
胡 涛 |
彭雪姣 |
||
44 |
西河镇 |
西河镇敬老院 |
张辉强 |
毛西翼 |
王继伟 |
陈韵颐 |
||
45 |
永嘉镇 |
永嘉镇养老服务中心 |
闵仁兵 |
简中川 |
赵 红 |
胡 倩 |
||
46 |
永嘉镇大树老年公寓 |
田荣忠 |
谭学科 |
|||||
47 |
永嘉镇敬老院 |
吴天华 |
韩 瑜 |
|||||
48 |
安溪镇 |
安溪镇敬老院 |
李兴武 |
周思辰 |
罗 伟 |
胡梦平 |
||
49 |
华兴镇 |
华兴镇敬老院 |
宗和强 |
张用智 |
刘永洪 |
朱华英 |
||
50 |
大庙镇 |
大庙镇敬老院 |
宴厚伟 |
张梦婷 |
李 遗 |
岳子豪 |
||
51 |
大庙镇养老服务中心 |
田贵新 |
何钟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