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为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66号)、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民发〔2020〕57号),《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1〕214号),决定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区养老机构“零事故”、“零伤亡”、“零案件”、“零感染”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狠抓消防安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地质安全、建筑安全、人身安全、内部安保、涉危涉爆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立查立改,切实从根源上消除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解决我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养老机构绝对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是否维护、保养到位;防火应急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管控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落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等专项行动,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管道井等区域是否存在可燃物;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是否设置吸烟区,吸烟管理规范,有无室内吸烟现象;宿舍内有无违规保存火种、用火。
(二)疫情防控。出入管理是否严格;探视管理是否规范;“应检尽检”是否落实;疫苗接种是否有序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是否到位;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是否到位;老人生病及住院治疗管理是否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隔离措施是否到位;入住人员备案制度是否落实。
(三)食品安全。食品采购是否严格;食品制作是否严格;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餐具是否按照规定消毒;餐厨垃圾是否按规定处理;厨房、食堂是否干净整洁无异味;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着装,入驻“阳光餐饮”APP情况。
(四)内部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护理人员“两小时”巡房制度是否落实;危险物品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集中保管调料、刀具、白酒、洁厕灵、酒精等危险物品;重点人员管控是否到位,是否开展老人及工作人员心理行为异常排查,是否建立重点人员台账;环境内务卫生管理是否到位,老人房间及公共区域是否卫生,有无异味、杂物等。
(五)自然灾害及房屋安全。认真排查养老机构周边及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对自然灾害是否有应急预案;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安全;房屋使用是否安全;房屋周边地质及环境是否安全;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检查实施
(一)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
(二)检查范围:全区28所敬老院、19所社会办养老机构。
(三)检查方式:按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包片、干部包院”工作机制,成立区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抽取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四个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四)任务区分:见附件1
四、后勤保障
(一)车辆保障:车辆统一由区民政局办公室安排保障。
(二)联系人:区民政局联系人:第1组:杨春林 联系电话:13983166031,第2组:黄 杰 联系电话:13609426279,第3组:谭学科 联系电话:17323845005;第4组:梁丽华 联系电话:15922888615;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人:周锐竟 13896079013;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余明霞 19112696996;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银庆亮 18223596119。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结合检查任务,合理安排时间,规划检查路线,注重检查实效;
(二)各检查组要高标准落实检查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收集检查照片。各组检查情况、照片汇总后请于2022年1月22日17时前交到社会事务养老科。
(三)各组组长要切实负责,要注意行车速度,确保自身安全。
(四)检查人员原则上全员参加,要加强工作协调,如遇值班等特殊情况,本人提前调班。
附件:1.铜梁区2021年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联合检查任务分组一览表
2.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细则
3.铜梁区2021年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联合检查记录表
4.铜梁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检查记录表
5.铜梁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检查记录表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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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2021年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联合检查任务分组 一览表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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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序 |
组别 |
养老机构名称 |
养老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检查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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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组员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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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组 |
二坪镇敬老院 |
文革 |
19922231643 |
田 |
杨春林、冯洁、朱长碧、张秀云、罗小锐 |
|
|
2 |
东城街道敬老院 |
朱荣海 |
15923292215 |
||||
|
3 |
东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王武 |
19942221193 |
||||
|
4 |
水口镇敬老院 |
刘彬 |
13608393736 |
||||
|
5 |
白羊镇石船敬老院 |
周汝渊 |
15023664780 |
||||
|
6 |
旧县街道石砚敬老院 |
杨世国 |
13594315743 |
||||
|
7 |
旧县街道檬梓敬老院 |
刘生全 |
18983801446 |
||||
|
8 |
蒲吕街道人和敬老院 |
李光远 |
15411803262 |
||||
|
9 |
蒲吕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王武 |
19942221193 |
||||
|
10 |
土桥镇敬老院 |
龙林 |
13983160989 |
||||
|
11 |
静德福养老服务中心 |
彭玲 |
13896084682 |
||||
|
12 |
第 |
阳光幸福老年公寓 |
杨阳 |
13389619961 |
邱 |
黄杰、李敏、彭贵梅、张伟、田雨露 |
|
|
13 |
铜梁区仁爱老年公寓 |
张先利 |
13618233698 |
||||
|
14 |
明欣养老公寓 |
刘汉伟 |
17323567678 |
||||
|
15 |
成华老年公寓 |
喻尚利 |
18996029032 |
||||
|
16 |
爱心老年公寓 |
张小琴 |
132728549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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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馨心老年公寓 |
严刚 |
185233511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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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巴川街道福利院 |
蒋小会 |
13883821119 |
||||
|
19 |
巴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王武 |
199422211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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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铜仁医院老年公寓 |
罗爽 |
150256432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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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太平镇敬老院 |
周定明 |
139833619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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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太平镇养老服务中心 |
曾凡久 |
13983851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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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 |
大庙镇敬老院 |
晏厚伟 |
15310248988 |
刘 |
韩瑜、李孝辉、谭学科、黄瑞、蒋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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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华兴镇敬老院 |
宗和强 |
173584505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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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安溪镇敬老院 |
李兴武 |
135123406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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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永嘉镇敬老院 |
吴天华 |
158239988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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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大树老年公寓 |
田荣忠 |
13436145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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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西河镇敬老院 |
张辉强 |
15696051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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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围龙镇敬老院 |
刘德模 |
15923247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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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福果镇敬老院 |
杨伟 |
15923341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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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石鱼镇敬老院 |
韩荣开 |
13508381109 |
||||
|
32 |
虎峰镇群力敬老院 |
徐刚 |
15223109566 |
||||
|
33 |
西泉老年托养院 |
徐刚 |
15223109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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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第四组 |
汇友老年公寓 |
陈铁 |
13883433013 |
黄光亮 |
张用智、石春月、荆亚军、梁丽华、陈厚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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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淮远养老服务养老公寓 |
唐凤 |
17830011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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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寿康养老公寓 |
陈富君 |
13896147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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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铜梁区大雁养老公寓 |
谭必英 |
13206073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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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侣俸镇敬老院 |
周灵玲 |
1389605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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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平滩镇敬老院 |
蒋生荣 |
13883414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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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双山镇敬老院 |
周永良 |
13983119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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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小林镇敬老院 |
范永福 |
13527562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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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南城养护中心 |
王武 |
19942221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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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维新镇敬老院 |
钱志学 |
1388378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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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高楼镇敬老院 |
蒋春燕 |
13594209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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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少云镇敬老院 |
陈勇 |
13022397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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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安居镇敬老院 |
陈元明 |
1352755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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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三合养护中心 |
张小琴 |
1327285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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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铜梁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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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内容 |
检查细则 |
不符合指标的整治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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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常监测管理 |
每日早、晚对院内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院内各个场所采取“消、杀、灭”等防控措施;定期对院内老人进行巡视,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若有异常,立即送医,并做好应急措施,如:消毒、隔离等;老人居室每日至少透气30分钟,保证空气流通。 |
依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
2 |
人员出入管理 |
工作人员出入养老机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体温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入住老人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14天制度;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养老机构;确需进入的,严格按照戴口罩、测体温、消毒、规定活动路线、登记的操作流程进入。 |
依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
3 |
家属探视管理 |
提倡家属采取电话、视频等沟通方式;采取预约探视方式进行,探视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实行门外探视的方式,探访不超过30分钟;探视物资需经过消毒后转交老人。 |
依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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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资采购管理 |
物资实行配送制,明确物资来源,可追溯;落实严格消毒措施,禁止采买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的物资,禁止采购进口生鲜食品或食物,禁止采购冷链食品。 |
依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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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当依法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自主提供餐饮服务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不符合;委托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未签订协议或餐饮服务企业不具备有效许可证,不符合。 |
1.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意见整治。 2.受委托餐饮服务企业不具备有效许可证的,须更换为有资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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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有内设医疗机构的,但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不符合。 |
依据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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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
有养老护理员未经过专业机构或养老机构内部培训合格上岗,不符合。 |
1. 养老机构建立内部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岗前培训合格的养老护理员应停止上岗。 2. 民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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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
如有此类人员,没有100%持证上岗,不符合。 |
未取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的医生、护士及其他人员应停止相关岗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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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 |
没有入院评估制度,且未开展评估工作,不符合。 |
养老机构依据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或地方相应标准建立入院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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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虐老、欺老现象。 |
如有欺老、虐老现象的,不符合。 |
出现欺老、虐老现象的,要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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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养老机构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
有1项不满足,不符合。 |
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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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药品管理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
有1项不满足,不符合。 |
1.依据药品监管部门意见整治。 2.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建立药品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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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机构不设置在自然灾害易发、存在污染的地域。 |
有1项情况存在,不符合。 |
1.有突出隐患的地区应提出迁址意见。 2.养老机构要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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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时服务且有相关记录, 为符合;无当班、值班记录为部分符合;二者皆无为不符合。 |
1.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当班服务制度并做好记录。 2.民政部门要规范养老机构当班、值班、交接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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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院内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 |
如有院内医疗机构,不符合规定,则为不符合。 |
依据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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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有传染病预防措施。 |
应有制度、工作流程,有1项做不到的,不符合。 |
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建立养老机构传染病预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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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如果没有特种设备,则不对特种设备管理做要求。 |
1.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制定完善。 2.民政部门促进行业交流,推广优秀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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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釆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立即停止该场所用于人员住宿和活动,或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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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应当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则该项不符合;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养老院则查看是否在相关场所对应设置相关设备,未对应设置的为不符合。 |
1 .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和标准整改。 2.依据消防救援机构意见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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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建立每日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制度。 2.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上定期填报检查记录。 3.民政部门应定期检查养老机构的检查巡查记录,了解养老机构检查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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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结合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参加区域联防组织,实行联防联治联控。 |
各项中有任何1点达不到,不符合。 |
1.建立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障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联防联治联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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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ZK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依据消防救援机构意见整治。 |
|
23 |
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制定预案、开展演练和培训。 2.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总结经验。 3.养老机构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上及时填报相关活动记录。 4.民政部门应定期检查养老机构演练、培训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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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设立公共吸烟室。 2.杜绝老年人在住宿房间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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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在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下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 2.及时整改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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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燃气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 .依据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整治。 2.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安全使用培训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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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
|
28 |
燃气设施使用正确,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在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 2.及时整改隐患。 |
|
29 |
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
|
30 |
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
如有,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1.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机构意见整治。 2.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安全使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 |
|
31 |
建立岀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
有1项未做到,不符合。 |
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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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
有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报告1制度,缺少1项即为部分符合。全部缺少为不符合。 |
1.养老机构建立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2.养老机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处置能力。 3.民政部门应促进行业交流,推广典型做法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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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受检单位签字(盖章):检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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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防控要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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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
是否有防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是否有建立院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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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落实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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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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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入管理 |
宣传工作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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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实行预约管理,控制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探视、探访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区域见面并避免相互直接肢体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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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上门维修检测、医疗服务等允许临时进入机构人员是否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观察询问健康状况、旅行史等并做好记录;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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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并解除隔离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室观察三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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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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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慰藉 |
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发展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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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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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老年人防护 |
分餐制度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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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做好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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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年人勤洗手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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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调整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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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至少有1个月的应急物资储备以满足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服务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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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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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卫生间、电梯间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要加大消毒频次,每天消毒不少于4次。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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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自养禽类、牲畜圈舍的每日清洁消毒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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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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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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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养老机构2021年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检查记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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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检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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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签字(盖章):检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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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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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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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公示栏”“重点消防安全责任公示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公示牌”;是否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公开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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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损坏锈蚀现象;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水压是否足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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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防火巡查,昼夜防火巡查是否少于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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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是否落实月、季维护保养和培训演练、问题整改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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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应急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预案;一线员工操作消防设备是否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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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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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微型消防站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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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灭火器、防毒面具有无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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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气火灾检查制定是否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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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通道有无堆放杂物、堵塞现象;消防通道标线是否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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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无违规使用电热毯、“水乌龟”、烤火炉等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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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宿舍内有无违规保存火种、用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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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是否设置吸烟区,吸烟管理规范,有无室内吸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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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消防设备标识标牌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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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它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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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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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检查记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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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检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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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签字(盖章):检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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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防控要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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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
是否有防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是否有建立院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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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积极落实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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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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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入管理 |
宣传工作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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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实行预约管理,控制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探视、探访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区域见面并避免相互直接肢体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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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上门维修检测、医疗服务等允许临时进入机构人员是否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观察询问健康状况、旅行史等并做好记录;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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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并解除隔离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室观察三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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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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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慰藉 |
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发展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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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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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老年人防护 |
分餐制度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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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做好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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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年人勤洗手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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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调整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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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至少有1个月的应急物资储备以满足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服务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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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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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卫生间、电梯间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要加大消毒频次,每天消毒不少于4次。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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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自养禽类、牲畜圈舍的每日清洁消毒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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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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