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函〔2026〕47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第18100237号建议的复函
戴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农村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的建议》(第1810023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始终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作为兜底性民生保障的重点对象,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实际照护难题。
一、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落实《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对辖区内经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等级评定的特困老人,按全失能500元/月、半失能300元/月、自理100元/月三档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照料护理补贴。2025年以来,累计惠及5503名特困老人,发放补贴1094.09万元,有效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筑牢困难群体养老保障底线。
二、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落实《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政策衔接条件,对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8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025年以来,累计惠及2191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504.96万元。
三、用心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民政策。聚焦惠民生、促消费,对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的,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切实减轻其经济负担。截至今年5月,累计惠及老年人9000人次,发放补贴516万元。
四、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托养低收入社会老人工作。区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出台《铜梁区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经济困难人员集中照护和社会老年人托养服务工作方案》,打破公办养老机构准入限制,将公办养老机构富余床位向经济困难、低收入等刚需社会老人开放。坚持以兜底为要、普惠为本,对城乡低保对象的中度失能老人、高龄老人、贫困重度残疾人员等群体免收床位费、护理费;其余社会老年人按普惠价入住,目前全区已有21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代养社会老人工作,累计惠及218名社会老人,进一步减轻部分家庭照护压力。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庆华审定,由朱华友局长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