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增容用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增容用电工程 |
233999.68 |
4000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3999.68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盖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3月18日9: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30。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9:3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装至信封将其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交代理机构,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现场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代为保管,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zzcg/cggg/)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18184061563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街8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子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983644500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小东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