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发〔2023〕9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区“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
“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42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制我区“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开展。以有改造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特殊困难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二)经济实惠。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要求,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三)市场驱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四)安全规范。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确保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
三、基础条件
(一)申请者应当具有铜梁区户籍。
(二)申请者为下列三类对象之一。
1.申请者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类别(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依据身份证对年为准)、失能类别(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残疾类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2.申请者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3.申请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应符合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认定要求)。
(三)申请者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纳入过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或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补贴项目的,不再重复纳入改造范围。
(四)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的,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人员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四、改造方式
(一)公开招标。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由区民政局确定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且两者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具有关联关系,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资金的结算依据(验收单参考样式见附件3)。
(二)进度管理。各镇街根据任务分配表(见附件4),每年4月底前确定本年度改造对象并填报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区民政局牵头每年 10 月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同步实施改造和数据录入;于每年 11 月底前向市民政局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有关数据录入。
(三)档案管理。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每户档案应具备全流程要件且实现信息化档案管理,做到要件齐全,逻辑合理。要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并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
五、改造规范
(一)规范改造步骤。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实施。
(二)规范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住房城乡建设部《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和《无障碍设计标准》(DBJ50T-346-2020)要求,结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实施“一户一策”方案。
(三)规范经费标准。对“十四五”期间自愿申请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且符合条件家庭,补贴最高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户,市级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录入平台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项目予以奖补。如改造费用高于补贴金额,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据实报销方式予以补贴。
(四)规范改造内容。按照《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 1),从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人性化、精准化需求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基础类别和可选类别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所列 7 个类别 30 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别,其中 7 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予以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 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改造对象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区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区财政局要按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区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各镇(街道)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引导,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实地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要求实施,切实做好宣传、申请受理、评估设计、改造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要坚持实地督导,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改造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居家适老化改造如期完成。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要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附件:1.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2. 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申请审批表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
4. “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5.“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 类型 |
1 |
(一)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基础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可选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可选 | |
5 |
(二)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6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可选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0 |
(三) 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基础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13 |
(四)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5 |
(四)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可选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
18 |
(五) 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可选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可选 | |
20 |
(六) 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可选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可选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可选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
24 |
(七) 老年用品 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基础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可选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
29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基础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 |
可选 | |
备注:从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人性化、精准化需求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基础类别和可选类别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别,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予以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改造对象家庭意愿,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
附件2
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行填写 | ||||||||||||
申 请 老 年 人 及 家 庭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
所属范围 (单选) |
□特困供养□建档立卡 |
老年人类型 (单选) |
□高龄 □失能 □残疾 | |||||||||
拟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住宅 |
基本情况 |
建筑面积:m2 |
申请老年人与房产所有人关系 |
| ||||||||
房产所有人是否同意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是 □否 房产所有人签字确认: | ||||||||||||
改造地址 |
| |||||||||||
拟申请 改造类别 (可多选) |
□地面改造 □门改造 □卧室改造 □如厕洗浴改造 □厨房改造 □物理环境改造 □老年用品配置 | |||||||||||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限配偶和子女)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与申请 老年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明 |
申请人本人及监护人自愿申请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未参加过残联(如“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补贴项目,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人暂时迁出,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申请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相关部门填写 | ||||||||||||
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
备注: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老年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复印件等材料。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
编号:
三、改造内容:共帮助此家庭进行了 项适老化改造,并添置了 等设施和设备, 分别为:
五、改造前后对比照片:(1.改造部位和新添置设施和设备都需有照片存档,可另附。2.设施和设、备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对比效果。3.所有照片需有文字说明。)
第三方组织验收人: 验收结果: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签字:
附件4
“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镇街 |
改造户数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总计 |
| ||
1 |
巴川街道 |
10 |
16 |
20 |
46 |
|
2 |
东城街道 |
11 |
18 |
22 |
51 |
|
3 |
南城街道 |
13 |
22 |
26 |
61 |
|
4 |
蒲吕街道 |
15 |
26 |
31 |
72 |
|
5 |
旧县街道 |
18 |
30 |
36 |
84 |
|
6 |
土桥镇 |
7 |
11 |
14 |
32 |
|
7 |
二坪镇 |
7 |
11 |
13 |
31 |
|
8 |
水口镇 |
7 |
11 |
14 |
32 |
|
9 |
安居镇 |
17 |
28 |
35 |
80 |
|
10 |
太平镇 |
15 |
25 |
30 |
70 |
|
11 |
白羊镇 |
9 |
14 |
17 |
40 |
|
12 |
平滩镇 |
15 |
25 |
29 |
69 |
|
13 |
双山镇 |
7 |
11 |
13 |
31 |
|
14 |
小林镇 |
6 |
9 |
11 |
26 |
|
15 |
侣俸镇 |
17 |
29 |
34 |
80 |
|
16 |
虎峰镇 |
17 |
34 |
40 |
91 |
|
17 |
福果镇 |
8 |
14 |
17 |
39 |
|
18 |
石鱼镇 |
7 |
12 |
14 |
33 |
|
19 |
少云镇 |
14 |
23 |
28 |
65 |
|
20 |
高楼镇 |
6 |
10 |
12 |
28 |
|
21 |
维新镇 |
11 |
18 |
21 |
50 |
|
22 |
大庙镇 |
11 |
19 |
22 |
52 |
|
23 |
围龙镇 |
9 |
16 |
19 |
44 |
|
24 |
永嘉镇 |
14 |
24 |
29 |
67 |
|
25 |
西河镇 |
10 |
11 |
13 |
34 |
|
26 |
安溪镇 |
5 |
9 |
11 |
25 |
|
27 |
庆隆镇 |
7 |
12 |
14 |
33 |
|
28 |
华兴镇 |
7 |
12 |
15 |
34 |
|
29 |
合计 |
300 |
500 |
600 |
1400 |
|
附件5
“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镇(街):
序 号 |
年度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特困、低保、其他) |
残疾等级 |
类别(高龄、失能、残疾、留守、空巢) |
改造费用(元) |
改造内容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改造渠道 |
|
|
|
|
|
|
|
|
|
|
|
残联 |
|
|
|
|
|
|
|
|
|
|
|
民政 |
|
|
|
|
|
|
|
|
|
|
|
住建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