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民生服务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确保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根据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二季度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以安全生产检查与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排查为抓手,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二、安全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
1.消防管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机构(50张床位以上),须确定1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养老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保,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保持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担架、呼救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严禁养老机构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不得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机构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厨房内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灶具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经常进行检查、检测和保养。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机构,严格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并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由专人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各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特种岗位人员、院内老人等,要经常性组织消防安全业务学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服务安全。入住人员是否签订制式合同。机构内养老护理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制定落实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并对检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制定落实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严禁在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污染织物要单独清洗、消毒、处置,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新入住老人要对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服务和风险防范措施。对相关第三方、志愿者和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进行用电、禁烟、火种使用、门禁使用、尖锐物品管理等安全教育。各养老机构要及时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干预心理危机,调处矛盾纠纷,集中管理火种、刀具等危险物品。
(二)常规检查
1.责任落实。各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有关岗位具体安全职责;养老机构各岗位工作人员要熟知自身安全职责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要求。各机构应根据实际制定消防、食品、服务、医疗卫生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定期检查机制。各机构要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编制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应通过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资质许可。养老机构须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意见(备案)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消防设计符合规定后才可收住人员。
3.建筑设置。养老机构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机构应与其他单位进行防火分隔;养老机构的楼层布置,机构内老年人居室、休息室、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的具体布置,须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机构内的厨房、烧水间、配电室、锅炉房等设备用房,须单独设置或者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不得在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量大于50Kg的液化石油气容器要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单层专用房间内,并采取防火措施;应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材料作为隔热保温材料或作为夹芯彩钢板的芯材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机构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医疗设备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设有中心供氧系统的养老机构,供氧站与周边建筑、火源、热源须保持安全距离,氧气干管上需设置手动紧急切断装置,高压氧舱的排氧口须远离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
4.食品管理。养老机构须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挂牌上墙,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各机构要按照食品相关要求进行食品留样,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与维护。严格实施原料控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要求。
5.房屋安全。使用自建房的须经过房屋安全鉴定,不得擅自改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加层、扩建、改建,如存在因地基基础变形引起墙体裂缝、沉降、水平位移等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及区民政局。钢结构构件如存在严重锈蚀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不得在屋顶等处堆积重物。
6.特种设备安全。严禁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装了特种设备的机构,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7.医疗卫生安全。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依法办理备案,院内医务人员未经亲自诊查、调查,不得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死亡等证明文件,机构内要建立重点传染病防控预案并落实防控措施。
8.受限空间。受限空间要制定相应标识标牌,在受限空间作业需提前向所在镇街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现场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应资质并接受相关培训,作业前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作业时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检查实施
(一)检查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区28所敬老院、16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11所养老服务中心、4所医养结合中心、3所殡葬服务机构、重庆市铜梁区救助管理站、铜梁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27所社区老年食堂。
(三)检查方式: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四个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
(四)任务分解:见附件2。
四、后勤保障
(一)车辆保障:车辆统一由区民政局办公室安排保障。
(二)联系人:
第1组:杨春林 联系电话:17783136105;
第2组:何小霞 联系电话:17783056108;
第3组:谭学科 联系电话:17323845005;
第4组:格桑卓嘎 联系电话:17843599460。
附件:1.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自查检查建议清单
2.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分组一览表
3.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4.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社区老年食堂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自查检查
建议清单
|
检查事项 |
检查重点 |
|
安全责 任落实 |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有关岗位具体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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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熟知自身安全职责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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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制定实施消防、食品、服务、医疗卫生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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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并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定期检查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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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编制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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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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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安全 |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意见(备案)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消防设计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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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机构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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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修订完善 | |
|
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是否通过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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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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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机构是否与其他单位进行防火分隔 | |
|
机构内的厨房、烧水间、配电室、锅炉房等设备用房,是否单独设置或者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 |
|
养老机构的楼层布置,机构内老年人居室、休息室、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的具体布置,是否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 |
|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保,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 |
|
是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 | |
|
是否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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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持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 |
|
消防 安全 |
是否在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
|
是否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担架、呼救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 |
|
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使用“三无”产品 | |
|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
|
是否超负荷用电,是否私拉乱接电线 | |
|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是否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 | |
|
是否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 |
|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是否依法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养老机构或施工单位是否指定专人全程看护作业过程,作业前、作业后及时清理相关可燃物 | |
|
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 | |
|
灶具是否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 |
|
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 |
|
充装量大于50Kg的液化石油气容器是否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单层专用房间内,并采取防火措施 | |
|
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能否做到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是否经常进行检查、检测和保养 | |
|
是否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材料作为隔热保温材料或作为夹芯彩钢板的芯材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 | |
|
机构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医疗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 |
|
设有中心供氧系统的养老机构,供氧站与周边建筑、火源、热源是否保持安全距离,氧气干管上是否设置手动紧急切断装置,高压氧舱的排氧口是否远离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 | |
|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机构,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 | |
|
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由专人统一管理 | |
|
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 |
|
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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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 | |
|
消防 安全 |
是否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是否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特种岗位人员等,是否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业务学习 |
|
是否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
|
食品 安全 |
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
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 |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
|
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 |
|
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 |
|
是否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与维护 | |
|
是否实施原料控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
|
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
|
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 |
|
是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 |
|
是否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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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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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包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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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安全 |
使用自建房的是否经过房屋安全鉴定 |
|
是否擅自改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加层、扩建、改建 | |
|
是否存在因地基基础变形引起墙体裂缝、沉降、水平位移 | |
|
钢结构构件是否存在严重锈蚀 | |
|
是否在屋顶等处堆积重物 | |
|
老旧建筑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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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 |
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 |
|
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保养 | |
|
医疗卫生安全 |
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依法办理备案 |
|
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死亡等证明文件情况 | |
|
是否建立重点传染病防控预案并落实防控措施 | |
|
服务 安全 |
是否第一时间将入住人员信息上报属地民政部门,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信息比对,防止传染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逃人员入住 |
|
养老护理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 |
|
是否制定落实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并对检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 | |
|
是否制定落实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 | |
|
机构内是否存在兜售保健食品、药品现象 | |
|
污染织物是否单独清洗、消毒、处置 | |
|
是否存在非吸烟区吸烟现象 | |
|
是否开展老年人入院评估,对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 | |
|
是否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服务和风险防范措施 | |
|
服务 安全 |
是否对相关第三方、志愿者和从事维修、保养、装修等短期工作人员进行用电、禁烟、火种使用、门禁使用、尖锐物品管理等安全教育 |
|
是否及时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干预心理危机,调处矛盾纠纷 | |
|
是否集中管理火种、刀具等危险物品 | |
|
其他安全检查 |
机构周边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 |
|
是否邻近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销售场所 |
附件2
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
任务分组一览表
|
序号 |
组别 |
养老机构名称 |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检查组 | ||
|
组长 |
组员 | |||||
|
1 |
第一组 |
新三合养护中心(南门社区老年食堂) |
梁昌贵 |
18983265123 |
朱华友 |
周礼祥 罗小锐 蒋 颉 |
|
2 |
南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南门社区老年食堂) |
吴国友 |
15923164975 | |||
|
3 |
大雁养老公寓(岳阳社区老年食堂) |
谭必英 |
13206073298 | |||
|
4 |
寿康老年公寓(南城社区老年食堂) |
陈娜娜 |
13527480438 | |||
|
5 |
汇友老年公寓(白龙社区老年食堂) |
陈 铁 |
13883433013 | |||
|
6 |
荣德医院老年养护中心 |
王 玲 |
13883627126 | |||
|
7 |
南城街道敬老院 |
绕继前 |
15086619002 | |||
|
8 |
塔山社区老年食堂(东珠驿站) |
吴波 |
17320356756 | |||
|
9 |
双门社区老年食堂(七号自助) |
李 洁 |
13594693615 | |||
|
10 |
玉泉社区老年食堂(铜梁三餐) |
陶 伟 |
18723128225 | |||
|
11 |
救助站 |
王学进 |
18996303230 | |||
|
12 |
淮远养老公寓 |
唐凤 |
13896141825 | |||
|
13 |
正街社区老年食堂 |
郑淮平 |
13983161748 | |||
|
14 |
龙都颐养中心 |
王兴川 |
19987836505 | |||
|
15 |
东城街道敬老院 |
朱荣海 |
15923292215 | |||
|
16 |
东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姜家岩社区老年食堂) |
董月华 |
18725822769 | |||
|
17 |
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 |
陈 波 |
17347980975 | |||
|
18 |
太平养老服务中心 |
曾繁久 |
13983851518 | |||
|
19 |
太平镇敬老院 |
周定明 |
13983361982 | |||
|
20 |
第二组 |
巴川福利院 |
曹译文 |
18183121122 |
李锦峰 |
程福海 唐海洋 张 伟 |
|
21 |
巴川养老服务中心(东方社区老年食堂) |
曹名子 |
15730090433 | |||
|
22 |
铜梁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淮远社区老年食堂) |
周友军 |
17784353777 | |||
|
23 |
塔山社区老年食堂(施记大碗饭) |
施小杰 |
18203046788 | |||
|
24 |
东方社区老年食堂(菜根园) |
王汝琼 |
13509425488 | |||
|
25 |
杨光幸福老年公寓 |
杨 阳 |
13389619961 | |||
|
26 |
同德医院老年公寓 |
罗 爽 |
15025643237 | |||
|
27 |
明欣养老公寓 |
杨 阳 |
13389619961 | |||
|
28 |
成华老年公寓 |
喻尚利 |
18996029032 | |||
|
29 |
青清养老公寓 |
车仁青 |
15923296418 | |||
|
30 |
馨心养护中心(淮远社区老年食堂) |
严 刚 |
18523351133 | |||
|
31 |
二坪镇敬老院 |
文 革 |
19922231643 | |||
|
32 |
旧县檬梓敬老院(檬梓村老年食堂) |
刘生权 |
18983801446 | |||
|
33 |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人和敬老院 |
李光远 |
15111803262 | |||
|
34 |
蒲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中心 |
李 宏 |
17702380181 | |||
|
35 |
蒲吕养老服务中心(葫芦社区老年食堂) |
王小凤 |
18926071309 | |||
|
36 |
庆隆镇敬老院 |
杨 林 |
13594184876 | |||
|
37 |
虎峰群力敬老院 |
夏小荣 |
13368241117 | |||
|
38 |
西泉托养院 |
徐 刚 |
15223109566 | |||
|
39 |
第三组 |
石鱼镇敬老院 |
陈富君 |
13896147611 |
陈文 |
黄 莉 黄 丽 |
|
40 |
石鱼养老服务中心 |
吴祥海 |
15111931931 | |||
|
41 |
福果镇敬老院 |
杨 明 |
15923341901 | |||
|
42 |
福果养老服务中心(福兴社区老年食堂) |
田贵新 |
18883226888 | |||
|
43 |
计都寺 |
夏源武 |
15023623801 | |||
|
44 |
铜梁区殡仪馆 |
胡玉婷 |
15123181390 | |||
|
45 |
福果山生命纪念园 |
邹晓岚 |
19946982132 | |||
|
46 |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敬老院 |
刘德模 |
15923247241 | |||
|
47 |
围龙养老服务中心(龙升社区老年食堂) |
田贵新 |
18883226888 | |||
|
48 |
大庙镇敬老院 |
晏厚伟 |
15310248988 | |||
|
49 |
大庙养老服务中心(文兴社区老年食堂) |
田贵新 |
18883226888 | |||
|
50 |
大庙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 |
欧晓群 |
15340565622 | |||
|
51 |
华兴镇敬老院 |
宗和强 |
15922616853 | |||
|
52 |
安溪镇敬老院 |
张 让 |
17388282810 | |||
|
53 |
永嘉镇敬老院 |
吴天华 |
15823998868 | |||
|
54 |
永嘉养老服务中心(嘉庆社区老年食堂) |
张 萍 |
13638324837 | |||
|
55 |
大树老年公寓 |
田荣忠 |
13436145111 | |||
|
56 |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敬老院 |
张辉强 |
17784382736 | |||
|
57 |
西河养老服务中心(长兴社区老年食堂) |
张 萍 |
13638324837 | |||
|
58 |
第四组 |
水口镇敬老院 |
刘 彬 |
13608393736 |
邱光兵 |
陈 艺 朱欣宇 |
|
59 |
白羊镇敬老院 |
苏元铃 |
13883857749 | |||
|
60 |
安居镇敬老院 |
陈元明 |
13527552777 | |||
|
61 |
安居养老服务中心 |
曾繁久 |
13983851518 | |||
|
62 |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敬老院 |
陈 勇 |
13022397417 | |||
|
63 |
高楼镇敬老院(龙源社区老年食堂) |
蒋春燕 |
13594209680 | |||
|
64 |
维新镇敬老院 |
胡元江 |
18996472786 | |||
|
65 |
土桥镇敬老院(新房村老年食堂) |
张小霞 |
19332426818 | |||
|
66 |
静德福养老服务中心 |
刘汉山 |
13883052880 | |||
|
67 |
侣俸镇敬老院(池水河社区老年食堂) |
吴沁壕 |
13983696862 | |||
|
68 |
双山镇敬老院 |
徐志文 |
13272791230 | |||
|
69 |
平滩镇敬老院 |
张 瑞 |
19923579872 | |||
|
70 |
平滩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 |
易志强 |
15683790886 | |||
|
71 |
小林镇敬老院 |
叶兆良 |
18996050379 | |||
|
72 |
小林镇养老服务中心 |
刘廷银 |
13110277131 | |||
附件3
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受检单位: |
检查时间: | |||||
|
受检单位签字(盖章): |
检查人员: | |||||
|
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统计:入住老人总数( )其中失能老人数( )半失能人数( )自理老人数( ); 工作人员数( )在位工作人员数( ),公益岗位人员数( )。 | ||||||
|
重点检查 |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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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 |
机构内的厨房、烧水间、配电室、锅炉房等设备用房,是否单独设置或者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是否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维保,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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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是否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保持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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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是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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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使用“三无”产品;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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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负荷用电,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使用明火照明、取暖(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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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是否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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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灶具是否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能否做到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是否经常进行检查、检测和保养(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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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由专人统一管理;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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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是否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特种岗位人员等,是否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业务学习;是否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查看设备、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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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安全 |
入住人员是否签订标准合同(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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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查看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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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落实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并对检查、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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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落实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机构内是否存在兜售保健食品、药品现象(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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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非吸烟区吸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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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公示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公示牌现场查看是否挂牌;是否及时在安全公示牌上更新隐患整改进度;信息是否正确(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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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保管存放火种、管制刀具;是否私存酒水、违规饮酒(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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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内务卫生是否整洁;垃圾清运清理是否及时;人员精神面貌个人卫生是否良好(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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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人员有无打架斗殴、情绪不稳定现象现场询问;重点人员帮扶措施、台账是否健全(现场查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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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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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履职情况 |
单位负责人日检查查看记录,镇街周、月检查指导工作是否落实(查看督导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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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是否定期检查指导(查看督导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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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情况 |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是否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定期检查机制(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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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是否熟知自身安全职责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要求(现场询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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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一院一策”要求编制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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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 |
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现场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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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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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与维护;是否实施原料控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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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 |
是否擅自改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加层、扩建、改建;是否存在因地基基础变形引起墙体裂缝、沉降、水平位移(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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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构件是否存在严重锈蚀;是否在屋顶等处堆积重物;老旧建筑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风险(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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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是否邻近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销售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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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 |
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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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保养(现场查看维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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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情况 |
疫苗接种是否做到应接尽接,建立台账;是否储备足量物资、药品(查看现场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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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物资进出管理做到入院必查;日常监测体温检测是否按照要求检查(查看现场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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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房间是否通风、日常消毒是否落实,记录是否完善(查看现场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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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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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铜梁区2025年二季度社区老年食堂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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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检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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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签字(盖章): |
检查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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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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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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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等级、收费价格、对老年人优惠、食谱等制度是否上墙、公开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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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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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
餐具桌椅、消毒碗柜、保鲜冰柜、留样冰箱、供暖降温设备、电子监控设备、消防器材、支付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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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平整、无积垢、不打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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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餐具、厨房、库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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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且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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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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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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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冷冻(冷藏)设施、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加盖加膜保存,且区分标识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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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要求留样,留样记录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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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配工用具和清洁工用具是否干净,分类配置,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标识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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