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凝聚和发挥专家力量,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养老服务行业专家,成立“铜梁区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现就相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医疗卫生、在铜高等院校及有关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从事养老服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务工作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发展趋势分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化、质量监管、人才培养、投融资、老年康复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实践工作3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胜任相关工作。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分领域专家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分领域专家资质要求)。
三、工作形式
铜梁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相关要求采取有偿报酬方式(非固定津贴),邀请参与有关养老服务工作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工作;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策划包装;邀请参加论坛、研讨会、征文等,广泛听取专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公共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养老服务评标专家库人选,参与区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机构等级评定、建设(运营)补贴评审、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及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督导评估等;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适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反馈;对有关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相关方面推荐。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申请资料。
(二)征集提交材料
征集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铜梁区养老服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推荐专家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证件照片(标准2寸红色免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具备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执业资格复印件。
4.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征集方式
坚持个人自愿原则,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方式进行。报名纸质材料密封后在信封上注明“铜梁区养老服务行业专家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至铜梁区民政局406(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路84号,邮编:402560,联系人:冉小丽,联系电话:023-45673206);也可将相关资料以PDF格式(照片JPG格式)通过渝快政发送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科,或发送至邮箱(邮箱:1390233637@qq.com)。
(四)本次征集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聘任程序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审核—公示—入库”流程。
(一)报名:坚持个人自愿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有意受聘为养老服务专家人才的相关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和方式报名。
(二)审核: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科对申请入库专家资料进行统一收集汇总,进行初步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专家拟聘预备人选。
区民政局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对拟聘人员申报材料集中审核并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在铜梁区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养老服务专家人才拟聘人选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铜梁区民政局正式聘任,颁发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任期:专家库专家每届聘任期限3年,聘期期满后,根据专家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由区民政局研究批准后予以续聘或解聘。
附件:1.分领域专家资质要求
2.铜梁区养老服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分领域专家资质要求
热爱养老事业,熟悉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和铜梁区区情,关心铜梁区养老服务发展态势,具备良好的调研分析能力和政策建议水平,愿意为铜梁区养老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体要求如下:
法规政策咨询专家条件: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发展趋势分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化、质量监管、人才培养、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规划建设咨询专家条件:在养老设施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包装、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建设监管、普惠性养老项目评估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环境评价咨询专家条件: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外、国内、市内的相关情况和动态;熟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査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审查工作。
数字化养老咨询专家条件:熟悉我国数字化信息时代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了解本辖区老年人需求,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科学技术运用上具有一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气象和自然灾害预警咨询专家条件:对西南地区尤其是对重庆市及本辖区天气预报和重大专项气象服务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自然灾害预警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市场监管咨询专家条件: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懂得国家养老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具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
应急管理咨询专家条件:关心和热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养老事业;熟悉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规定以及本行业领域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和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消防咨询专家条件: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核验收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食品安全咨询专家条件:熟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治安管理咨询专家条件:熟悉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关心和热爱养老事业,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打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医疗卫生咨询专家条件:熟悉国家、市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心理健康等方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且在养老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财务审计咨询专家条件:熟悉国家、市级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熟悉重庆市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铜梁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热爱养老工作,有意愿参加区民政局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等会议和活动,热心为养老服务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服务,具备参加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社会保障咨询专家条件:热心养老、社会保障事业,熟悉本领域前沿动态,具有较高的社会保障实践和学术水平,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在养老服务保障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领域带头人。
人才培养咨询专家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较高,热爱养老服务事业,能独立承担完成与养老服务工作相关的培训任务,优先聘用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人才培训工作,培训经验丰富、培训效果突出、学员反映良好的专家或国家、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和正、副高级教师。
老年人社会工作咨询专家条件:热爱老年人服务事业,熟悉老年社会福利的政策和制度,在老年社会救助、老年生活服务、老年家庭关系处理、老年心理辅导、老年医疗健康服务、老年教育服务、老年就业服务、老年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运营管理咨询专家条件:熟悉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背景,在养老服务标准、机构运营管理、整合照护实践、常见风险防控、机构收费行为、信用信息监管、企业团队建设及连锁化运营发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质量监管咨询专家条件:热爱养老服务事业,熟悉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的政策、法规、标准,在研究、修订、运用养老服务领域(含地方)标准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构等级评定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照料护理咨询专家条件:熟悉老年人生活照料的服务项目、基本要求和服务操作规范,掌握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安全保护及应急处置方法,在协助或照顾老年人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排泄及体位转移等日常生活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附件2
铜梁区养老服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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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民族 |
性别 |
2寸彩色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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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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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文化程度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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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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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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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申请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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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从事本职业年限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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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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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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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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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
发证单位及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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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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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以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签字:年月日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注:“申请领域”请填写附件1中行业领域项目,并在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荣誉证书、执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其电子扫描件,以及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